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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初中生校内突然死亡 学校因此停课3天(图)

来源:华商网-新文化报
2009年12月19日02:34
事发学校已恢复正常 本报记者 刘洋 摄
事发学校已恢复正常 本报记者 刘洋 摄

  14岁初中生校内突然死亡

  家属获赔26万元,学校曾因此停课3天

  本报讯(记者 刘洋) 近日,伊通县第七中学一名初二学生在校园内突然死亡,因为此事,学校停课3天。最后双方达成协议,校方赔偿死者家属26万元,学校恢复上课。

  贴吧现“校园惨案”帖子

  12月17日,网上某论坛的“伊通吧”内,出现名为“伊通七中在校死亡学生事件”的帖子:“2009年12月14日下午2时30分下课,学校初二学生陈某在教学楼楼道内和同学嬉闹,摔倒后被多名学生骑在身上,突然窒息,几分钟后严重休克。老师进行了简单抢救,但陈某死亡。”

  此帖发出几小时后,发帖人又补充,双方达成协议,学校方面赔偿死者家属26万元。

  副校长称帖子所述不是事实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伊通县马鞍山镇的第七中学。门卫表示,学校正在上课。“七中已放假3天,今天是复课的第一天。”附近商贩说,放假原因是因为学校一学生死了。

  校园内一栋4层楼是教学楼,一自称学校副校长的男子接待了记者,但他始终不肯透露姓名。他承认有学生死亡的事,但同时表示:“这件事已经处理完了。”

  记者复述“贴吧”内容后,这位副校长表示,事实并不是帖子所说的那样。

  该副校长说,事发时间是14日下午第二节课的课间。事后,警察和老师找到了一目击学生,当时该学生正准备出去上体育课。据该学生回忆,陈某当时从门外往教学楼里走,两人擦肩而过时,他感觉自己被人从身后抱住,回头一看是陈某,其面色苍白,呼吸急促,很难受的样子,他顺势将陈某放倒在地,然后大喊找老师,“等老师赶到时,孩子已没有脉搏了,我们也做了急救,但还是没有用,整个过程不到5分钟。”

  该副校长表示,孩子没做尸检,死因还没定论。他证实,学校确因处理此事曾停课3天。事情发生后,学校第一时间通知了110和附近医院,随后联系了死者的家属。伊通县教育局得知此事后非常重视,局领导也赶来解决此事。

  双方和解 家属获赔26万

  陈某的家在马鞍山镇北岗子村,他的亲属还沉浸在悲痛当中。陈某的爷爷眼睛不好,而且患有脑溢血,目前还不知道孙子的死讯。据介绍,陈某今年14岁,是家里的独子,也是家族惟一的男孩。

  14日15时左右,陈某父母等人接到学校打来的电话后赶到学校,“电话里没说孩子已经没了,等我们见到孩子时,他就倒在教学楼一楼的门口。”陈某的姑奶称。

  昨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了陈某的父亲陈先生。他表示,家里已和学校达成和解,26万元的赔偿金也已到位。

  辖区派出所一民警对记者表示:“我们已进行调查,但此事不属于刑事案件,双方已经和解了。”

责任编辑:刘士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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