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非法贩运17只猫头鹰 获刑10年被罚1万元
来源:汉网-武汉晚报
2009年12月19日03:04
本报讯 (记者 刘丰 通讯员 花耀兰 黄修荣 代桂霞 实习生
李学萍曾莉)从山西非法贩运17只猫头鹰至广东,中途被湖北警方“拦截”。昨悉,山西人刘二虎因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今年5月12日下午,一辆客车在京珠高速公路武汉北收费站被警方拦截检查。检查中发现,车上行李箱中装有17只猫头鹰(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警方通过该车司机入手,最终将幕后托运人山西的刘二虎抓获。
该案移送东西湖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检察官认为,刘二虎违反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未经有关部门许可,非法运输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遂依法提起公诉。
东西湖区法院经审理后完全采纳了公诉意见,近日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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