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费8年里上调了8次
来源:
新华网
2009年12月19日19:35
新华网南京12月19日电(记者顾烨)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开苑社区的陈月新老人19日发现,自己每月从政府领取的生活保障费又“涨”了44元,达到364元。陈月新记得,这已经是自2001年以来的第8次上调。
在南通开发区,像陈月新这样的被征地农民有3.9万名,全部由管委会通过多种途径获得稳定的生活保障。该区对被征地农民未正规就业的,按月发放生活保障费,并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没有劳动能力的老年人享有终身生活保障费。
为使失地群众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下降,该区建立了征地生活保障费增长机制,按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增加额的60%-110%的比例同步调整,从2001年以来已上调了8次。
“开发区是开放型经济的前沿,更应成为让百姓共享发展成果、构建和谐社会的示范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陈德新说。
为促进失地农民就业,开发区劳动部门牵头组织各种就业培训。凡获得相关资格证书的,管委会一次性给予500元补贴。2004年以来已有2000多人领取到培训补贴,经培训的农民80%实现就业。
为鼓励企业招收被征地农民,自2005年起,开发区对录用被征地农民的企业实行社会保险补贴。凡录用被征地农民、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管委会给用人单位每年每人1000元的社保补贴,共支付社保补贴5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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