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永文绘
新闻回放 为了加大预防腐败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力度,澄迈今年对全县党政干部、村(居)委会支部书记、主任每月收取一定的廉政维稳保证金。在廉政方面,凡是有本单位或本人受到党政处分等5种情形的;在维稳方面,凡是辖区内有聚众械斗、严重扰乱社会治安或危害公共安全等10种情形的,将按标准扣除保证金。(见本版2009年2月4日)
人民网海口12月20日电(记者罗昌爱)海南省澄迈县从今年开始试行的廉政维稳保证金制度在当地运行良好。与以往相比,近一年来群众反映的干部作风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都大幅减少。
县文体局副局长王广俊说:“把责任和利益直接挂钩,这对于调动各级领导干部抓好维护社会稳定和廉政建设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具有很大的推动和促进作用。干部和群众沟通的多了,在今年澄迈县新增的二十几宗征地工作中,没有出现过一例群体上访事件。”
“这个制度出台后我们的责任更重,压力更大了,每月领工资时都相当于一次提醒和一次警示。”永发镇党委书记蔡亲旭说,过去对村“两委”干部没有经济上的约束,这个奖惩机制促进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县委书记杨思涛表示,澄迈县实施廉政维稳保证金制度,出发点是探索用经济杠杆来管理干部,从而更好地服务群众。但县里并没有指望这一个措施就能“包治百病”。目前他们正在认真总结一年来的经验,探索并将出台配套制度,不断完善这项制度。明年初,县里将组织进行年终考核,认真兑现廉政维稳保证金制度规定的各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