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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情绪的网络表达

来源:人民网
2009年12月21日22:21
  人民网讯 “人民网奖学金”优秀论文奖评选结果日前揭晓,中国人民大学共有14篇论文获奖,《公共情绪的网络表达——以2008年“林松岭案”为例》获得优秀奖,以下是论文全文。

  【摘要】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民众公共情绪的表达日益频繁,而互联网的发展更是为其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本文以2008年“林松岭案”为例,探讨公共情绪在网络空间中如何被刺激、感染以及呈现的新特点。研究发现,作为一种“弱者的武器”,公共情绪的网络表达对于抵制特权、促进社会公正具有积极意义,但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盲目性和非理性。

  【关键词】公共情绪;网络表达

  绪论

  “公共情绪”(publicsentiment)是由心理学的基本概念之一“情绪”延伸而来。心理学认为,情绪是指人对客观事物是否符合自己需要所产生的态度体验,是以个体的愿望和需要为中介的一种复杂的心理活动。如果数量庞大的个体具有相同或相似的情绪,我们就称之为公共情绪、公众情绪或社会情绪。考虑到公众情绪、社会情绪的外延过于宽泛,本研究主要使用“公共情绪”这一概念。

  何谓公共情绪?刘建明认为:公共情绪是一种集合社会心理,它的外在形态一般表现为对某一事物的普遍心绪,并用只言片语透露出来。[1]詹绪武博士对公共情绪作了详细的描述:“公共情绪是在社会化过程中和一定的社会情境下公众对于公共问题在某一方面的强烈感受,有着公开的症候与迹象,涉及公共事务、公众的集体心理状况,包括集体兴奋、狂热和集体沮丧等不愉快的心理状态,是社会行动结构中的动力变量,在一定时期和具体情境中,对社会走向和人们的行为走向,具有压倒性的控制力量。”[2]简而言之,公共情绪就是人们围绕某些公共事务、焦点问题及生存环境所表现出来的强烈态度和感受。

  相对于舆论和民意研究的火热,国内外关于公共情绪的研究还比较薄弱。而在探讨公共情绪时,必须理清其与舆论、民意等概念的关系。对此,学者们持有不同见解。我国较早研究舆论学的刘建明先生认为公共情绪属于“潜在舆论”,并指出:潜在舆论是意见的萌芽和潜伏形式,情绪是这种舆论的唯一外在形态。[3]而高红玲则认为社会舆论是公共情绪升华的结果。[4]也有学者并没有把公共情绪与舆论进行区分,指出舆论实质上就是公共情绪。[5]笔者比较认同刘毅对公共情绪(他使用“舆情”一词,但所表达的内涵等价)、舆论、民意的辨析。刘毅认为,它们三者都表现为公众的意见或态度等;舆情虽然是多种情绪、态度和意见交错的总和,但是,这种意见的分散或小范围内的意见一致状态,很可能会随着事态的变化以及人为的引导而趋向于大范围一致。当它被社会绝大多数人认同的时候,就会转化成为声势更为浩大的社会舆论。其中正确和公正的意见会被广大群众推崇和追随,代表着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从而形成了民意。针对某一公共事务的分散和错综复杂的舆情,向一致有序的舆论与民意的转化是一种必然趋势。[6]

  关于公共情绪产生的根源问题,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Aristotele)在《政治学》中就曾经论及。他论述了革命情绪的产生机制:“有些人看到和他们相等的他人占着便宜,心中就充满了不平情绪,企图同样达到平等的境界。另一些人的确有所优越,看到那些不能和自己相比拟的人们却所得相等,甚至反而更多,也就心中激起了不平情绪。”[7]在这里,亚里士多德揭示了公共情绪产生的根源。公共情绪产生于刺激,而根源则在于利益——对利益的需求和期望。处于不同群体、集团、阶层、阶级、民族和国家的人们,具有不同的利益目标和利益诉求。追求共同利益的人们结成群体,不同的群体必然在维护自身既得利益和预期利益的过程中产生各种矛盾。处于劣势的群体产生利益丧失感,如果诉求得不到相应的满足,就会引发公共情绪。

  公共情绪的表达和宣泄需要一个空间,即公共领域(publicsphere)。尤根·哈贝马斯(JurgenHabermas)指出:“所谓"公共领域",我们首先意指我们的社会生活的一个领域,在这个领域中,像公共意见这样的事物能够形成。公共领域原则上向所有公民开放。公共领域的一部分由各种对话构成,在这些对话中,作为私人的人们来到了一起,形成了公众。”[8]简单的讲,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理论是指“作为公众的私人聚集在一起,就公共事务进行讨论,最后形成意志,达成共识。”[9]公共情绪能否充分表达,与公共领域的发育程度紧密相关。

  互联网等新媒体的迅猛发展为公共情绪的表达提供了技术便利,为公众讨论公共事务提供了开放的空间,为公共领域的构建搭建了新的平台。互联网因其公共性、开放性、交互性、多元性和瞬时性等特征,公共议程设置的逻辑正发生着变化。网络时代,网民可以通过互动将他们认为重要的问题变为公共议程的一部分,公共情绪可以得到最大限度的表达和释放。可以说,互联网正在全面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已经成为公共情绪最重要的表达和传播载体。因此,笔者以为探讨公共情绪在网络空间中如何被刺激、感染以及呈现哪些新特点等问题,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林松岭案中的网络公共情绪

  事件介绍

  2008年10月11日22时左右,哈尔滨市铁路文化宫附近的糖果酒吧门前发生一起恶性殴斗案件,一名青年男子在殴斗过程中当场死亡。哈尔滨市公安局13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案件,宣告6名犯罪嫌疑人均为警察并被拘留。11月6日,公布验尸结果,死者系头面部受钝性外力作用致蛛网膜下腔出血死亡。11月18日,6名民警中有2名被批捕,其余4名取保候审,另外死者一名同伴亦被批捕。2009年3月24日,法庭对该案进行审理,并做出择日宣判的决定。以上就是“林松岭案”的大致情况,当然此案还有另外一些流传甚广的名字,如“哈尔滨警察打死青年案”、“哈尔滨警察打死人案”、“哈尔滨警察打死大学生案”等。

  本来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但因涉案人员身份的特殊性和案情的曲折性,受到了民众尤其是广大网民的高度关注。从案发的次日(2008年10月12日)起,到目前(2009年4月30)为止,网民一直抱着极大的热情参与讨论。2009年4月30日,笔者以“哈尔滨警察打死人”为题进行网页搜索,百度384,000项,谷歌269,000项,雅虎310,004项,视频搜索1858项。此案发生后的一段时间,网民的表现耐人寻味。根据网民的情绪反应,我们将事件大致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08年10月12日,一条消息迅速蔓延:哈尔滨六名铁路警察打死大学生。上午9时,帖子出现在网易论坛,此后,帖子被迅速转载到西祠胡同、猫扑、天涯等各大论坛。随后迅速被转载。打人者的警察身份,立刻引来网民的一片讨伐。网民第一反应就是警察滥用公权,对大学生施暴。跟帖者对警察的行为一边倒地谴责,而对死者则抱以同情和惋惜。

  第二阶段:2008年10月13日,哈尔滨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六名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当晚黑龙江电视台都市频道播放了警方从糖果酒吧得到的现场监控录像。这段7分42秒的打斗视频被公布后,网民情绪出现转向,不少网民认为死者林松岭“太嚣张”。同时,网上开始传言死者有高官亲属背景,更多网民把矛头指向了“滋事恶少”,称其“死有余辜”。甚至拿此案与“林冲打死高衙内”、“鲁提辖拳打镇关西”相类比。

  第三阶段:随着案情的进展,一些传言被澄清,尸检报告被公布,3名涉案人员被批捕,等等。网民的大规模情绪表达逐渐平息,网民意见也趋于均衡。但警察身份依然是网民关注的焦点。

  笔者之所以没有把网民的这些意见表达称作“网络舆论”,是因为网民多是情绪性、应激性的表达。网络空间中的人身攻击和相互谩骂此起彼伏,有些意见相左的网民甚至脱离事件本身在网络上谩骂。以新浪相关专题中的一篇有着26000多条跟帖的新闻《哈尔滨6名警察打死青年案视频引网友分歧》为例,笔者对其跟帖进行了简单随机抽样。在抽取的200条留言中,出现谩骂和人身攻击词句的超过100条,占到一半以上,并且多数情况下网民只是借此案发牢骚,真正围绕案件本身进行评论的只是少数。

  网民一波三折的情绪变化,值得深思。网民的情绪是如何被刺激的?这种网络情绪表达有无深层原因、有无新的特点?网民情绪表达是否真正代表民意?

  情绪刺激因素分析

  1,警察PK学生

  在持续至今的讨论中,涉案人员的警察身份始终是网民关注的焦点。在事件被批露后,网民首先关注的是打人者的警察身份。在案情并未明晰之时,网民对6名警察一致讨伐,谴责警察滥用职权、横行霸道。已经体校毕业的青年林松岭则被贴上“学生”的标签,网络上也基本都是“哈尔滨警察打死体院学生”、“六警察打死大学生”之类的标题。

  网民们把矛头指向警察不是偶然的。警察作为国家合法的暴力机器,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同时,潜在地对公民人权构成侵害。警察、城管野蛮执法的行为经常可以见诸报端,给警察、城管形象带来了极为负面的影响。以2008年为例,1月7日,湖北天门市民魏文华遭城管群殴致死;7月19日,云南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发生一起群体性突发事件,警方卷入胶农与企业的经济纠纷,强行带走胶农,引发数百名村民包围抗议。冲突中,两人被警察开枪打死,多名村民和警察负伤。网民质疑警方职责的异化,变成了基层政府非法行政的“打手”和企业的“家丁”。如此种种,使不少民众对警察的身份有一种反感、厌恶心理。所以我们看到,2008年7月1日,杨佳在上海持刀杀死6名民警,刺伤3名民警和1名保安,不少网民甚至把他奉为“孤胆英雄”。

  警察身份已经成为刺激网民情绪的重要因素。只要涉及到警察,就会引起网民的特别关注。不少网民已经有了“仇警”情绪,逢警必骂。同时,死者被贴上“大学生”的标签,也更易于被视为弱势群体,从而受到网民的同情和支持。在对案情了解不多的情况下,网民看到的只是警察与大学生两种身份的冲突。

  2,高官PK警察

  双方殴斗过程中,林松岭曾问涉案警察齐新“你知不知道我舅舅是谁”,并说出一个人名。网友发动“人肉引擎”搜索出当事人双方的“家庭背景等资料”。随后网上出现了所谓死者3位“官员亲属”的姓名和简历,其中一位还是省部级领导。而林松岭的同学,也是此案另一位参与互殴的当事人车亮,其父被传是黑龙江公检法系统的高官。此结果引发大量猜测和质疑,有人更是称此事件已成为“草根阶层”和“威权阶层”之间的战斗。

  不少网民调转矛头,开始讨伐“滋事恶少”,把被打死青年看成高衙内,而把六警察看作是被逼无奈的林冲。类似“林冲杀了高衙内”、“鲁提辖拳打镇关西”、“六提辖拳打林衙内”的帖子比比皆是。关于案情的细节并没有公布多少,也没有新的信息增加,而只是一个关于高官背景的传言,就足以让不少网民转向。在网民看来,警察固然可恶,但是与高官相比,也是较弱势的群体。

  在盛传死者家属具有高官背景的同时,死者的父亲,则从做丝织品生意的个体户变成了一名房地产商。随后,林松岭的父亲、继母及朋友车亮也对网上的传言表态,称他们和网络所指的高官没有任何关系。但无论如何澄清,网民们宁愿信其有,所以我们看到此后的发言中依然不断提及高官背景。在关于此案的讨论中,网民眼中只是高官(富商)和警察两种身份的较量。

  标签化与社会公正

  网络空间中,网友进行激烈的辩论和谩骂,情绪得到了充分表达。网民无法掌握充分的信息,只能把涉案人物“标签化”,你是警察我就骂,你是富商我也骂,你有高官背景我更要骂。这一方面表明网民缺乏理智,另一方面则反映了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一个根本问题——社会公正。

  目前我国正经历着急剧的社会转型和经济转轨,贫富差距明显、社会不公严重。胡鞍钢等学者指出,中国的高速发展陷入一种"悖论"之中:经济越发展,产生的社会矛盾和问题就越多;经济发展的速度越快,产生的社会矛盾和问题就越大;经济越繁荣,产生的社会不满和不安全感就越普遍。经济发展并没有自动地带来社会公平、社会正义和社会和谐。相反,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产业之间、阶层之间、人群之间的收入差距持续扩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日益严重,官员腐败问题没有根本好转,公民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应有的保障,各种社会冲突事件频繁发生。[10]面对明显的贫富差距和社会分配不公现象,民众容易产生“相对剥夺感”(relativedeprivation)。这一概念是由美国社会学家斯托弗在《美国士兵》一书中首先提出的。所谓“相对剥夺感”,就是当一个群体中的人与另一个群体的人相比较,感觉自己在收入、地位、权力等方面处于劣势,就会觉得自己受到剥夺,因而产生不满、怨恨、愤怒等情绪。但这种剥夺是相对的,是一种横向“攀比”后产生的效应。

  如今,一些领导机关和干部队伍中官僚主义,以权谋私,贪污腐败,极大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少警察滥用职权,充当打手,受到人们的诟病,等等。当前社会公众已经产生了“仇官”、“仇警”心理。我们看到,逢官必炒、逢腐必究、逢警必骂已经成为不少网民的习惯,2008年底的“周久耕事件”便是如此。另外,“仇富”也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心理。本来人们对依靠不正当手段暴富的群体就深恶痛绝,再加上一些有钱人为富不仁,横行霸道,自然容易引起民众的强烈不满;一旦有涉富事件,往往成为网民情绪的焦点。最近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令广大网民群情激奋的“杭州富家子飙车撞死人案”便属此类。总之,人们对公平正义的要求更为强烈,对弱者遇到的不公正待遇异常敏感。

  网络公共情绪表达的欣喜与隐忧

  中国互联网的互动平台相当发达,BBS论坛、新闻跟帖、即时通讯、博客等各显神通。据统计,中国目前有130万个BBS论坛,数量全球第一;即时通讯工具中的QQ,最高同时在线用户1950万。[11]另外,在各新闻网站中,几乎每条受网友关注的新闻后面都开设跟帖功能,网民可以发表自己的看法。一些门户网站的热门新闻跟帖高达数万甚至几十万条。以上这些平台对公共情绪感染的助推力也是惊人的。网络公共情绪表达可视为一种“弱者的武器”(weapons of theweak)。“弱者的武器”是詹姆斯·斯科特(JamesC.Scott)在研究东南亚农民反抗地主和政府的行为中提出来的一个著名观点。他发现农民经常运用形形色色的回避、拖延、嘲讽、作弄及抵制等等不合作和抗拒行为作为“弱者的武器”进行日常抵抗。这是一些社会弱者不得不采取的、成本最低的、也是最常用的手段,这些“不合理”行为恰恰是一个理性农民的合理选择和理性行为。[12]

  广大民众在短时间无法改变现状的情况下,只能发发牢骚,宣泄一下胸中的愤懑。所以,往往一件小事就能触发民众的情绪表达。在现实生活中,公共情绪的表达可能要付出代价。但在网络空间中,基本不必为过激言论承担责任。这也成了广大网民选择网络作为情绪表达和宣泄场所的主要原因之一。我国的公共情绪表达搭载了互联网这个传播形式之后,最明显的特征就是表达的空间扩展了,内容增多了,频率增大了,威力变强了。另外,与现实生活中的公共情绪相比,网络公共情绪表达往往超越了地域界限,并与网民自身利益关系不大,从而体现了一种公共精神。但从公共情绪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来看,网络公共情绪与现实的公共情绪并没有本质区别,网络虚拟空间并没有脱离社会现实而存在。

  从“林松岭案”来看,公共情绪的网络表达给我们带来不少欣喜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隐忧。

  1,信息缺乏状态下的网民盲从

  我们看到网民的情绪随着相关信息的公开不断变化。此案的一个关键就是录像带公布,但自始至终都没有实现。黑龙江电视台都市频道公布的视频是经过剪辑过的,展现了死者打斗中的嚣张,较有利于警方,但死者被打死过程的视频始终没有公开。

  不少网民看完视频,将矛头转向了林松岭。有不少网民提出意见,认为警方公布的视频经过了剪辑,怀疑故意篡改真相。但无论如何,网民都是在信息缺乏状态下宣泄情绪的。本来信息就不充分,没有给予他们充足的思考空间,网民只能按照网络上所提供的信息做出判断,因此也就很少有深思熟虑的发言。所以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谣言的传播如此迅速。

  另外,我国网民低龄化比较明显,低学历者比重较大。据第23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中国20岁以下网民占35.6%,30岁以下网民占67.1%,与发达国家相比相对年轻。学历结构来看,高中/中专及以下学历者占72.8%,本科及以上只占13.2%。[13]由于网民年龄偏低及学历偏低,其情绪的表达可能更盲从、更缺乏理性。

  2,网络操纵中的虚假民意

  如今,网络公关、网络操纵开始对网民情绪产生重要的影响,稀释并模糊了网上民意。很多网络事件,背后都存在网络操纵。有时候,我们甚至无法判断哪些是真正的民意,哪些是网络推手的运作、网络打手的参与。在林松岭案中,关于视频的剪辑,关于死者高官背景的传言,都不排除属于网络公关的运作。双方都想利用网络来支持自己,这些从论坛的发言中就可以明显感觉到双方的网络暗战。网民们互相不信任,认为有人背后操纵舆论。突出的表现就是网民发言中频繁出现“托”、“枪手”、“收买”等词,并且出现相互指责对方为“托”的情况。

  有报道指出:“越来越多的"推手"们不再满足于单纯的娱乐冲动,他们发现,操控网络舆论,其实已经成为一桩利益空间巨大的"生意"。在这条新兴的食物链上,企业,网络推手和打手,甚至媒体都名列其间,而"民意",成了被分食的鱼肉。”[14]

  面对以上情况,我们要做的,首先是尽量提供准确充分的信息,以使网民的情绪表达建立在相对牢靠的事实基础上。这对传统媒体提出了新的课题:面对网络事件、网络信息,该如何应对?网上一段文字、一张图片、一段视频都可能引发网民的情绪。但网上的信息不一定准确、客观,甚至很可能出于某种不正当目的。媒体如果不加核实而报道只能令不实信息传播更广,造成更坏的影响。此时,传统媒体不要急于跟进报道,而要进行充分地鉴别、核实,为网上讨论提供事件真相、提供新的活力。我们期望新老媒体实现互动互补,对重大事件产生积极影响。

  其次,要完善网络监管机制。可以考虑从政府治理、道德治理、法制治理等方面着手,尽量把“网络操纵”、“网络暴民”等控制在一定限度内,以使网络能够展示比较真实的民意,从而为网络公共领域构建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注释:

  [1][3] 刘建明:《基础舆论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350页。

  [2] 詹绪武:《公共情绪与大众传媒的宣导机制》,《郑州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6期。

  [4] 高红玲编著:《媒介通论》,中山大学出版社,2001年1月,第234页。

  [5] 童兵编:《中西新闻比较论纲》,新华出版社,1999年9月,第352页。

  [6] 刘毅:《网络舆情研究概论》,天津人民出版社,2007年9月,第60页。

  [7] 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236页。

  [8] 哈贝马斯:《公共领域》,汪晖、陈燕谷主编:《文化与公共性》,三联书店2005年版,第125页。

  [9] 张汝伦:《哈贝马斯与帝国主义》,《读书》,1999年第4期,第40页。

  [10]胡鞍钢、王磊:《从经济改革到社会改革,从经济建设到社会建设》,周建明等主编:《和谐社会建设》(国情研究系列之六),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1月,第319页。

  [11] 祝华新等:《2007中国互联网舆情分析报告》,《今传媒》,2008年第2期。

  [12] James C. Scott: Weapons of the Weak: Everyday FormsofPeasant Resistance,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85.

  [13] 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第23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

  [14] 柴会群:《网络舆论操纵食物链》,《南方周末》2009年3月25日。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08硕士新闻班) (来源:人民网-传媒频道)
责任编辑:黄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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