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邮寄药品要提供发票
晨报讯(首席记者 崔红)今后,您要邮寄药品,可别忘记向工作人员提交购买药品的发票。国家邮政局和国家食品药监局昨天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坚决遏制利用寄递等渠道销售假药的违法行为。
通知要求,对确有证据证明相关寄件人销售和寄递假药的,邮政管理部门要通知邮政、快递企业不予收寄。邮政、快递企业在收寄、投递过程中发现寄件人或者收件人的异常情况,特别是对个人寄递大批量药品的情况,要及时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个人邮寄零散药品的,应提交购买药品的发票,在仔细核对后办理寄递。对长期、大量和集中邮寄药品的,邮政、快递企业应要求邮寄人提供药品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许可证、邮寄人身份证明等;不能提供的,可请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检查后寄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