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肖晓)12月22日上午,成都将举行中心城区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18名听证代表将就调整方案进行听证。根据方案,成都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拟实施连续三年分步调整,每吨每年上涨0.5—0.6元,到2012年上调至每吨4.30元。
成都市物价局表示,此次水价调整听证,一是为了理顺水价结构,适度上调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二是简化水价分类,商业用水与工业将实现同价。成都市拟将现行的五大分类水价简化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三大类,其中非居民生活用水包括现用水类别中的工业、经营服务用水和行政事业用水等。
此次调整,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拟最终调整至每吨4.30元,即:现行商业、服务业用水价格(含污水处理费,下同),每吨由4.60元降为4.30元,每吨降0.30元;现行工业和机关团体用水价格,每吨由2.70元调至4.30元,每吨上涨1.60元;部队、公办学校办公用水价格,每吨由2.15元调整为4.30元。除经营服务性的商业用水外,其余的用水价格则分步实施调整,三年调整到位,其中工业水价在未来三年内,前两年每吨上涨0.5元,后一年每吨上涨0.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