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发改委女处长 诈骗45万余元获刑11年
因冒充国家发改委某处处长,以投资高额回报为诱饵诈骗45万余元。记者近日获悉,36岁的张月波犯诈骗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1年,罚款2万元。
2007年6月间,在一次朋友聚会上刘女士结识了一名叫林歆的女子。张月波化名林歆,自称国家发改委某处处长,后两人成了朋友。2007年10月,张月波称其所在的“国家发改委”在很多项目报批中可以了解到内部信息,投资股市回报很高,并且提出帮助刘女士进行股票投资。2008年4月,刘女士向张月波的账户汇入450602元。其间,刘女士也曾问起都投资哪只股票,林歆以保密为由没有告诉刘女士。2008年5月以后,林歆以种种借口拖延返还投资收益。2009年3月,刘女士向“国家发改委”查询有无林歆此人,被告知根本没有林歆这个人,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庭审过程中,张月波表示确实从刘女士处取得了45万余元,但其中的30余万元是借款,其余的钱款是帮助刘女士投资,并且已经将投资款交给了一个名叫“崔永浩”的人,但后来公安机关查无此人。记者了解到,张月波的男友称,在交往过程中张月波一直自称林歆,在“国家发改委”工作,任某处副处长。但从未见过张月波去“国家发改委”上班。(记者:刘砥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