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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台车险费率浮动方案 74%车主续保享优惠

来源:法制日报
2009年12月23日09:07

  北京出台车险费率浮动方案

  74%的车主在下一年续保将享优惠

  本报北京12月22日讯 记者辛红 北京商业车险费率浮动方案今日公布,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在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的基础上,调整完善了方案,从2010年1月1日起,将由在京经营车险的保险公司自主选择使用。

  费率浮动方案在此前征求意见时曾得到82.51%的车主的支持,16.05%表示反对。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新方案采纳了部分合理建议,将赔款金额作为浮动因素纳入方案,适当调整了上年赔款次数的浮动系数和档次。

  主要调整内容是,不再区分上年发生一次或两次赔款的浮动系数。协会介绍说,主要是因为大部分车主赔款是一两次,所以系数都是1。与此同时上年发生3、4、5次赔款的系数也有所下降,上年发生3次赔款系数值修改为1.1;4次赔款为1.2;5次赔款为1.5;6次和7次赔款分别为2.0和2.5。

  鉴于征求意见时很多人反映应该与赔款金额挂钩,新方案也进行了调整,对于上年发生商业车险赔款的车辆,如已决赔款总金额低于或等于上年商业车险签单保费,将对应赔款次数档次的系数值再优惠10%;如已决赔款总金额高于上年签单保费,系数维持不变。

  据测算,在投保商业车险超过一年的车辆中,约74%的车主在下一年续保时将在上年保费基础上享受到不同程度的优惠,另有约1.62%的车主因车辆发生赔款次数超过6次,在下一年度续保时保费较上年保费上浮超过一倍。

  对于这次没有采纳的意见,协会表示将通过逐步积累数据,待条件成熟后分步予以采纳,如将交通违法与费率浮动挂钩、建立费率浮动档次升降机制、考虑从人因素,解决换购新车后费率的优惠问题、以及将自然灾害等非人为因素产生的无责赔付记录不记入理赔次数等。

  由于此前征求意见时有车主质疑该方案涉嫌垄断以及变相涨价,北京保监局负责人表示,方案将由保险公司自主选择,但记者今天获悉29家保险公司都将使用。为防止涨价,保监局也全程参与,要求在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明年费率不得比今年多。

责任编辑:lianz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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