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妹被逼沦为“小姐” 数月几经易手多省卖淫
来源:
中国新闻网
2009年12月23日16:30
中新网宁波12月23日电(见习记者沈文剑)2009年,对20岁的小燕来说,是命运多舛的一年。她先是在广东打工,后被拐到浙江丽水一洗头房,因不服“管教”,被“转让”给青田的店家,不久后又“抢劫”到宁波镇海一洗头房,随之又“被劫”,再被转移至内蒙古、山西等地卖淫。日前,浙江宁波镇海区人民检察院对涉案的被告人麻某、李某、邹某提起公诉。
据介绍,2009年春节前,在广东打工的小燕因刚与男友分手,情绪低落,想换个工作环境。通过老乡介绍,她认识一个温州人,便跟其到温州打工。看到自己被带进洗头房,小燕意识到被骗。刚开始,她誓死抗争,拒不“接客”(给客人敲背),后受到虐待,勉强同意在门口招呼客人。
小燕因为不“接客”,于2009年2月27日被“转让”给青田一家洗头房。该洗头房老板为麻某、李某,是一对夫妻。他们知道小燕很倔强,便采取签“合同”来诱骗。经过威逼利诱,小燕最终签用工“合同”,并从事正规的敲背服务,不久答应了第一次皮肉交易。第一次之后,李某便经常让小燕卖淫。在此期间,小燕结识了同样在店里卖淫的小婷。
一天,李某接到一电话,“客人”要两小姐。小燕、小婷便被她带到客人房间,李某拿到嫖资后离开。“客人”以房间小为由,要求换宾馆。刚到门口,“客人”便将小燕、小婷塞进一辆面包车,劫到镇海一家洗头房。由于镇海老板相对和气,又不逼迫卖淫,所以她们决定留在该店从事正规敲背服务。不过,青田的洗头房少了两棵“摇钱树”,当然不肯罢休。他们从宾馆找到当晚开房登记人姓名,并从网上发现小燕上网的IP地址在镇海。
据了解,2009年4月21日,麻某、李某从青田赶到镇海,找到小燕、小婷。麻某伙同其弟弟(另案处理)等人在外望风,由邹某带人以客人名义进入洗头房,然后突然向老板娘肖某持刀威胁,还抢劫其身上白金项链一条、白金手链一条、手机一部,并撬开柜子将店内营业款全部劫走。一番“扫荡”后,邹某等人将肖某、小燕、小婷等人绑回青田,中途将肖某放走。
为防止再被劫,李某等放弃青田洗头房,将小燕等人先后转移到浙江永嘉、内蒙古包头、山西运城从事卖淫。不过,5月23日,小燕等人获得公安机关解救。邹某、麻某、李某也先后被抓获归案。
日前,镇海区检察院对涉案的被告人麻某以涉嫌容留、介绍卖淫罪、组织卖淫罪,被告人李某以涉嫌容留、介绍卖淫罪、组织卖淫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告人邹某以涉嫌抢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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