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虎铐”虐待被监管人 看管民警获刑六个月
台海网12月24日讯 (通讯员 志雄 煜明 丽琴 记者 瑞卿)南靖县看守所民警黄某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经常采用上“虎铐”和长时间罚跪的形式虐待被监管人员。昨日,黄某受到法律应有的惩罚,南靖法院以虐待被监管人罪一审判处黄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据悉,在2006年至2008年间,黄某利用任南靖县看守所看管民警的职便,未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履行正常审批手续,多次擅自对陈某等8名在押人员进行体罚虐待,用手铐铐在被监管人双手手掌的虎口处,然后用脚猛踩手铐,不理会被监管人的疼痛和哀叫,时间长达七八分钟之久才解开手铐,致使被监管人员双手手掌挤压变形、手食指关节下骨头裂开。另外,被告人黄某还对2名被监管人员采取长时间罚跪的方式进行体罚虐待,严重侵犯了被监管人的人身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