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王圣堂村的幼儿园向外来工子女开放。陈昆仑/摄(资料图片) |
住满七年可申请常住户口
元旦起全省居住证取代暂住证,省人大昨日释疑
新快报记者 李国辉
明年元旦正式实施的《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标志着推行多年的暂住证制度就此寿终,广东3000多万“暂住民”将转为“居住民”。昨日上午,省人大就条例实施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广泛关注的“七年入户”条件解释称,“有固定住所”并非是指买房,只要合法合规租房也可。而对于此前的“暂住年限”,也可延续计算在内。
租房视为有固定住所
省公安厅副厅长郑东表示,所谓“在同一居住地”指的是在同一地级市内,不是特指某一地址或是一个县内,而“有固定住所”也不是指需要在居住地买房子,只要租了房子,手续合法、合规,有租赁合同,均视为“有固定住所”。
《条例》规定,房屋出租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在流动人口入住24小时内登记其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基本情况,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报告其基本情况。用工单位招用流动人员的,应督促其申报居住登记或居住变更登记,并于招用之日起30日内报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备案。
增强流动人口归属感
郑东强调说,入户实行年度总量控制,是有限额的,且按照人才优先、依次轮候的原则办理。但由于广东各地市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因此对各地入户名额的指标不作规定,具体办法由居住地地级以上市政府制定。
据公安部门预计,广东外来流动人口已达3000多万,几乎占全国1/3,是全国外来人口最多的省。“实行居住证制度是为了进一步优化对流动人口的服务,增强流动人口对广东的归属感。”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袁古洁说。
居住证持证人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五年,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其子女入托、义务教育与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对待;在同一住地连续居住并缴纳社保费七年、有固定住所、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依法纳税并无犯罪记录,可申请常住户口。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袁古洁
办证指南
省公安厅副厅长郑东介绍,公安派出所和经公安机关授权的街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即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都可受理居住证发放等工作。携带照片和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到受理机构,就可以办理有效期为6个月的居住证,10个工作日内可领证。据悉,居住证全省通用。
如果流动人员已有暂住证,从明年元旦开始可到受理机构免费换领居住证。
热点问题
如何收费?
办理居住登记、住址变更登记、首次领取居住证和办理居住证延期手续的,均免费。若因遗失、损坏而补领、换领居住证的,才要缴纳一定的工本费。未经省政府批准,办证各环节均不得附加其他收费。
如何延续?
已经办理暂住证的流动人员办理居住证的,其居住期限延续计算。流动人员需要证明居住期限的,今年12月31日之前的居住期限以其本人持有的暂住证所记时间为准,明年元旦之后的居住期限则以公安机关记载的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的时间为准。
如何衔接?
深圳在去年8月1日全省率先实行居住证制度,至今已发放了1006万多张居住证。该居住证和全省即将启用的居住证如何衔接呢?郑东称,从明年开始深圳将停止发放该市原居住证,统一发放全省通行的居住证。但原深圳居住证仍继续使用,无需换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