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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委书记王保存、市长陶明伦回复网友8条留言

来源:人民网
2009年12月25日09:39
  人民网北京12月25日电近日,河南商丘市委办公室发来市委书记王保存、市长陶明伦对人民网网友留言的回复,就8条网友留言作答,涉及危桥治理和电力改造等问题。

  1、关于反映睢阳区冯桥乡肖庄村危桥治理问题的办理情况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您好!我去睢阳区冯桥乡办事,从肖庄经过,必须过一座危桥才可到达,经几年桥依然未修,而且越来越危险。桥面多处漏洞,而且没有护栏。现向您反映,请您百忙中过问一下!

  睢阳区委办理情况:

  经查,我区农村现有各类桥梁603座,其中完好150座,经维修能满足生产、生活交通需要的199座,需重建254座。按照农村危桥修复年度计划,今年区政府从水费中拿出了200万元,开展了以农村桥梁维修为重点的水利建设,截止12月,已修复危桥22座,完成土石方2000余方。目前,我区水务部门已将冯桥乡肖庄桥纳入了2010年农村危桥修复计划。

  2、关于反映梁园区黑刘庄西保湾村电力改造问题的办理情况

  【网民留言】

  王书记,梁园区黑刘庄乡西保湾大队方庄村现在正在进行农网改造,每户收取480元费用不知道合理不合理,我感觉这和上面的收费标准不一致存在一定的乱收费可能性。

  梁园区委办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平原街道保湾社区方庄居民组位于文化西路的城乡结合部,该居民组原有常住居民230余户(700余人);新建小区内有常住户516户(1470人);共有720余户(2170人)在方庄居民组居住。平原街道保湾社区方庄居民组目前使用的是一台100千瓦和一台160千瓦的变压器,均已经使用了十几年,近几年随着方庄居民组常住人口的快速增长,这两台变压器已远远满足不了方庄居民组的用电负荷,平常照明线路的电压只有180伏左右,冰箱、空调一律不能使用,变压器经常出现故障,方庄居民组居民对此意见很大。前些年在农村电网进行改造时,平原街道保湾社区方庄村民组已经由村民组改为居民组,所以未被纳入改造范围。受电业局城市电网改造计划的限制,城网改造也是迟迟未得到解决。

  二、调查情况。为了从根本上解决方庄居民组的用电问题,该居民组自发地联系了部分居民,通过熟人关系到电业局多方面协调该居民组的电网改造。电网改造计划协调好后,方庄居民组每户居民须首先往电业局交300元的电网改造费,但电业局只负责从高压线杆到用户的电表以前进行电网改造,电表以后的线路、闸刀、线杆、安装、人工等,还需要用户个人支付。方庄居民组经找电工核算,每户还需交纳150元工料费,费用交齐后由方庄居民组统一进行安装。

  由于是通过个人关系协调到电网改造计划的,方庄居民组在这次电网改造之前向居民声明:“按照自愿的原则,谁愿意改造,愿意交钱就给谁家的电网改造,不交钱,不愿改造的用户也不勉强,可以继续使用原来的线路”。方庄居民组绝大多数居民愿意花钱并大力支持进行电网改造。

  三、处理意见。针对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平原街道已责令保湾社区方庄居民组一是向广大居民进一步做好思想解释工作,让居民清楚整个电网改造的过程,征得方庄居民组居民的支持和理解;二是方庄居民组在政务公开栏上向居民公开电网改造程序和安装费用;三是对于不愿交钱、不愿进行电网改造的用户,仍然使用原线路。对于已经交过钱的用户,现在不想进行电网改造的,方庄居民组将把已交费用如数退回。3、关于反映梁园区公路局工资发放问题的办理情况

  【网民留言】

  王书记你好:我是梁园区公路局的员工,为什么我们单位的工人工资到现在才发到去年10月份呀!我们还怎么生活呀,而且我们的工资标准还是10年前制定的,工人才拿500多元一月,而且持续一年的工资都没法,我们的民生和切实眼前利益如何保证,现在当又在建设和谐社会统筹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以人为本的思想,希望上级领导关注解决我们的眼前利益,保证我们的生活费按时发放到位。

  梁园区委办理情况:

  经查,由于客观原因,梁园区公路局在体制上属双重领导(人事上归梁园区管理,业务、经费等归商丘市公路局管理),市、区两级财政不承担任何费用,梁园区公路局资金来源主要是市公路局拨付的养护经费。造成梁园区公路局目前资金严重匮乏,致使拖欠职工工资,且工资标准较低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自2005年始,省、市逐步实施干线公路养护体制改革,梁园区公路局由事业单位改为企业推向市场,市公路局拨付的养护经费严格按照人员编制数额和梁园区实际所管辖的公路养护里程计费发放,由于养护里程相对较少,养护经费严重不足;二是梁园区公路局为解除职工后顾之忧,实现老有所养,多方进行协调,2008年实现了全员加入养老保险,每月要从有限的养护经费中拿出26万元上缴到养老保险所,以确保离退休职工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三是受管理体制影响,梁园区公路局人员严重膨胀,人多钱少的矛盾非常突出,造成资金缺口较大,每年工资缺口达4个月;四是2007年及2008年两年所完成各项工程的欠款情况较为严重,各种款项不能及时到位,而目前我区干线公路网已经形成,没有大的工程,梁园区公路局对外承揽工程极为困难,随着工程量逐年减少,工程的收入也不断减少。

  梁园区公路局在资金非常困难的情况下仍想方设法首先保障一线职工的工资,截止目前,局养护职工的工资已发放到2009年2月,其他人员的工资发到了2008年11月。下一步,梁园区公路局将艰苦创业、增收节支,加大创收力度,根据资金周转及陆续到位情况逐步补发拖欠职工的工资。

  4、关于反映虞城县教育管理问题的办理情况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省教育厅已经三次下达通知,要求取消中小学早晚自习,可我们虞城县广大农村中学还在上早晚自习,希望书记能过问一下。

  虞城县委办理情况:

  经查,根据《河南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教基〔2009〕657号)第11条规定走读生一律不安排早晚自习。而农村中学有很多学生是住宿生,因此存在部分住宿学生为了提高学习成绩上早晚自习的现象。虞城县教育局曾于9月10日召开了全县中小学校长会议,传达了省、市有关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文件精神,研究制定了《虞城县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工作意见》及自查提纲。要求各学校认真做好自查自纠,早日取消早晚自习。5、关于反映梁园区环卫处工作编制问题的办理情况

  【网民留言】

  我在梁园区环卫处上班10年啦,是在编人员,工资是国家财政拨款,而梁园区财政局就是一分钱都不拨给我们,理由是没钱,请领导给彻底查问一下,也该给我们财政拨款啦,10年啦,唉......创建卫生城我们还想出力呢!你能认真实在的给我们解决吗?!我认为这是群众切身利益、实际困难的求助;这确实是件民生大事,期望你能认真解决。

  梁园区委办理情况:

  经调查,区市容管理局目前有编制、无工资人员有200多人,无编制、无工资人员有300多人,共计500余人。因编制限制,区财政部门对1998年以后入编及无编制人员不拨付任何工资,这500余人均是1998年以后被分配到区市容管理局的,故没有为他们拨付工资。为解决该部分人员的生活问题,做好他们的安置稳定工作,区市容管理局曾出台政策,号召这些同志到一线工作,这样可以辞掉一个临时工,将临时工的工资补给他们;同时,由于一线环卫工作辛苦,环卫处再从极其紧张的经费中拨出专款,补贴给一线职工每人每月300元;每年春节,区市容管理局积极为环卫处家庭困难的职工向工会进行申报,以帮助部分困难职工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区市容管理局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为安置和做好这些无工资人员的生活及思想工作做出了最大努力。

  6、关于反映夏邑县广电局节目播放问题的办理情况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您好:去年我们电视留言夏邑县的官方已回复,让安不起有线电视的群众在08年七月份以前收看到中央一套节目,可到现在也没落实。不让群众看中央一套节目,是违反国家规定的,望书记调查后过问一下。

  夏邑县委办理情况:

  经查,我县广电局全程中央电视台一套新闻联播节目、河南卫视节目。转播中央一套节目的无线发射机是1985年中央电视台配备的,已严重老化。2008年8月11日遭受雷击后,损坏更加严重,无法修复,县广电局已于2008年10月向省局覆盖办书面报停并得到批准。中央一套转播设备是由中央电视台提供的,县广电局只是负责转播,而目前中央台没有提供新设备,因而影响群众收看中央台一套节目。目前,广电局经过协调,上级广电部门批复1000w无线发射机用于转播中央七套节目,已投入运行。

  7、关于反映夏邑县文化局工资发放问题的办理情况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您好,我想反映一下夏邑县文化局作为事业单位,工资每月只能发放全额的30%至50%,我想知道是财政没钱还是被领导动用?这个问题存在好多年了,作为职工的我希望王书记可以过问一下

  夏邑县委办理情况:

  经查,县文化局是县政府的职能部门,是县直一级机构,全局在编人员19人,工资由县财政每月按在编人员标准工资全额拨付,不存在工资发不全的问题。文化局二级机构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新闻出版办公室是财供事业单位,人员多,编制少,财政拨款是按在编人员进行预算的,且文化事业单位又没有其它收入,因而二级机构的工作人员工资只能发50%左右,并已持续多年。每月的财政拨款,文化局都能及时拨到二级机构,不存在截留、挪用的问题,网民反映的是指这部分人员的工资。

  8、关于反映柘城县申桥乡大邹村村民违法占地问题留言的办理情况

  【网民留言】

  陶市长您好!向您反应一个“违法强占农民耕地,搞私人厂房建设”的问题。最近,柘城县申桥乡大邹村村民邹等人在大邹村大桥西边违法强占农民耕地搞私人厂房建设,请市长过问此事。地点位于:商丘市柘城县申桥乡大邹村大桥西,柘太(柘城县至太康县)公路以南。大邹村村民盼望着厂房被拆除,耕地被归还到户的那一天。此致一名在校学生

  柘城县委办理情况:

  经查,反映申桥乡大邹村村民邹传军等人在本村可耕地上建厂房属实。2009年10月下旬,申桥乡国土所工作人员前往制止,进行了询问笔录,并依法对该厂下达了停建通知。之后,申桥乡国土所工作人员又多次前去查看,目前该厂已经停建。同时申桥乡政府已申请柘城县人民法院对该厂强制执行拆除。 (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
责任编辑: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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