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代言广告 丧钟敲响
名人代言广告,从不规范走向逐渐规范,是这几年媒体舆论监督的必然结果。
2006年3月,当时走红不久的郭德纲接了自己的第一个广告,出任“藏秘排油减肥茶”代言人。一时间广告铺天盖地出现在北京城,电视、报纸、公车、路牌……在这些主要广告媒介上集中轰炸。
在北京某报的一个整版广告上,郭德纲说:“这个藏秘排油茶经过权威部门的检验……要是它有副作用,能经得起考验吗?”在广告中郭德纲还这样说:“咱是大家伙捧场捧起来的平民演员,我做广告,可得对老百姓负责啊。”
该广告同时特别强调“迅速抹平大肚子,产品功效立竿见影”。这些夸张的广告用语引起了本报编辑部的关注。本报记者经过深入调查,发现郭德纲代言的这个藏秘排油茶竟然是一个“黑户“,背后隐藏着多处违法违规问题。其中最突出的,是它既没有广告序号,产品本身也未取得生产许可证。
《郭德纲代言广告涉嫌违法》一文于2006年4月25日在本报发表。紧接着在当年7月和8月,本报相继刊发《郭德纲咋就没人管了》、《乱代言 毁了郭德纲?》等一系列报道,跟进报道此事。
次年,央视“3·15”晚会对郭德纲代言藏秘排油茶也进行了重点曝光。这之后,名人代言广告问题继续不断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特别是到今年,侯耀华和赵忠祥等名人被有关部门“点名”,相继深陷“广告门”。
同时,名人代言问题广告该担负什么责任,这一问题如今也已进入立法视野。而在2006年,本报初次报道藏秘排油茶广告时,对代言违法广告的名人是否应该进行处罚,有关部门人士还表示“没听说过”。《广告法》规定,虚假广告宣传中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都要承担相应的行政、民事乃至刑事责任,但唯独没有提广告代言人的责任。
今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食品安全法》规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这条规定明确了名人代言食品广告可能承担的连带责任,被认为是法律向名人亮出了“杀手锏”。
2009年11月,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杨红灿透露,即将修订的《广告法》也将增设条款,对名人代言广告行为予以法律规范。
据最新报道,广电总局于近日表示,从2010年元月1日起,禁播名人代言做疗效证明的医疗广告。
正如媒体舆论所评,名人随意代言广告,已从昔日的泛滥走向“穷途末路”。
郭德纲代言广告涉嫌违法
突然而强大的宣传攻势,不由得让人对“藏秘排油茶”这一“新鲜事物”心生向往。就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也对记者表示,看到媒体上这么大规模的宣传,就觉得应该是在有关部门都备案了,“否则不可能那么大胆”。
但记者调查却发现,“藏秘排油茶”恰恰是掐准了大部分人对广告的盲从,狠狠地“忽悠”了消费者、管理者一把,也许还包括为其代言的郭德纲。
自称对代言广告“非常谨慎”的郭德纲,也许该检讨自己“谨慎”不足了。他从4月上旬开始代言的“藏秘排油百草减肥茶”(以下简称“藏秘排油茶”),竟是在有关部门查不到广告批号和卫生许可证的“黑户”。
在4月15日的北京某报上,由郭德纲代言的“藏秘排油茶”的广告铺了一个整版。在这个整版广告上,郭德纲说:“这个藏秘排油茶经过权威部门的检验……要是它有副作用,能经得起考验吗?”
在北京街头看到,“藏秘排油茶”的广告出现在多条公交线路的车身上,郭德纲的半身像十分引人注目,“迅速抹平大肚子”更是使用了极为明显的大幅字体。
但记者在有关部门调查后发现,“藏秘排油茶”并没有广告批号和卫生许可证,既涉嫌发布违法广告,又涉嫌违规生产。除此之外,这个名人代言广告还有4处与《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相违背。
“藏秘排油茶”包装盒上注明的批准文号是“卫食健字(1998)第512号”,跟8年前另一品牌的减肥茶使用的批号一样。这两款产品,外包装盒上的文字说明,包括原料、功效、生产标准等,未发生变化,变的只是品牌名称和包装。而记者在相关部门并没有查到别的品牌更名为“藏秘排油茶”的记录。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人表示,他们将在最近将“藏秘排油茶”移送工商部门处理。
面对如此结果,疑问随之而来:
郭德纲真如自己所言,对代言广告“非常谨慎”吗?那为何连自己要代言产品的广告批号和卫生许可证都不核实?
名人、明星代言违规广告为何屡禁不止?
广告监管部门是否存在管理缺位?
没有广告批号 未获卫生许可
记者仔细查看了藏秘排油茶发布在平面媒体和公交车身上的广告,均没有找到按《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应标示的广告批号。记者又查询了北京市药监局的网站,在所有进行公示的保健品广告中,也都找不到有关藏秘排油茶的数据。
4月24日上午,市药监局主管保健品广告审批的于女士对记者说:“由郭德纲代言的这些藏秘排油茶广告,包括报纸平面广告、公交车身广告,我们全部没有批过,是违法广告。”
她要了记者手中的这份报纸去复印,说这是取证工作的一部分。“对这类违法广告,一周之内我们就会把它移交给工商部门,进行处理。”
“藏秘排油茶”的外包装盒上写着一行小字:“北京澳特舒尔保健品开发有限公司出品”。而北京市药监局负责办理北京市所有保健食品卫生许可证的负责人贾女士对记者说。“我们没有许可这个公司生产藏秘排油茶。”
“它必须在生产之前,到我们这里来报审和备案。获得卫生许可之后,才能生产。但它没有来报审,这是违规操作,违反了国家去年5月份颁布的《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贾女士说。
广告内容多处违规
以自己服用的功效为产品宣传不当
广告中,郭德纲自称喝藏秘排油茶后瘦了很多。北京市药监局保化处工作人员表示:名人在广告中可以称赞自己代言的产品多么好,但《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这类不得以消费者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
“迅速抹平大肚子”断言属违规
《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表示产品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而藏秘排油茶广告称,“藏秘排油茶经亚洲藏茶医学保健研究所研究开发,数小时排油就起效,迅速抹平大肚子,产品功效立竿见影。”
国药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的工作人员说:“迅速抹平大肚子?就凭它说这句话,就已经是违规了。‘迅速’是多长时间?如何验证?”
未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不管保健品广告采用什么形式,都必须注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这一忠告语。但记者仔细查看后发现,藏秘排油茶的广告并没注明这一忠告语字样。
保健品宣传不能使用医疗用语
藏秘排油茶官方网站:藏秘排油茶29元一盒,6盒一疗程174元。保健食品能用“疗程”这样的词语吗?
“在广告中使用医疗术语,会使消费者误认为该保健食品属于药品,这种做法也是被《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第八条明令禁止的。”市药监局西城分局保化科赵科长告诉记者。
八年前的减肥茶变身“藏茶”
“藏秘排油茶”的产品外包装盒上,注有一个批准文号——“卫食健字(1998)第512号”。据记者调查,此号本是1998年申请的批准文号,原名为“中食牌百草减肥茶”,在2005年5月由另一家公司转让给澳特舒尔公司,更名为“瑞梦牌百草减肥茶”,如今又一次更名为“藏秘排油茶”。
记者将“百草减肥茶”、“瑞梦牌百草减肥茶”的有关资料与“藏秘排油茶”对照后发现:除了品牌名称连续变更外,这三种产品的文字说明,包括原料、功效成分、保健功能、生产执行标准等,从1998年到2006年,一直未发生变化。
国药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藏秘排油茶没有做过更名备案。按照规定,这种行为会被查处。
记者致电澳特舒尔公司,一名客服人员说,他们已将该产品的经营权完全外包给另一家公司,因此他们无法回答这个产品的任何问题。而“藏秘排油茶”的“总策划人”张锦力则告诉记者,没重新报审是因为“时间上来不及”。
带着诸多疑问,记者采访了郭德纲经纪人王海。王海称,没法安排郭德纲接受采访。他还表示,当初他们也看过对方提供的产品批准证书,“要不然也不敢接啊。”不过他又说,这些材料他们无需也没法去核实。
假如那些材料最后证明是假的,对消费者进行了误导,郭德纲会向消费者道歉吗?王海拒绝回答这个问题。
名人代言违规广告 为何屡禁不止
北京新兴医院“送子”神话被媒体曝光,为之代言的某知名歌星和影星,也被众多消费者质疑,曾引发一场有关明星诚信危机的争论。
但直到今天,这种现象始终存在。为何名人还要前仆后继地为违法广告代言?违法广告贻害四方,为何总屡禁不止?
据记者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对发布虚假广告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都有具体的处罚规定。但对代言违法广告,误导消费者的名人,《广告法》没有做任何规定。
也许正因为如此,一些名人在为产品代言时并没有谨慎的习惯。
“屡禁不止啊,为什么?他们做违法广告得到的收益比罚款多多少倍!”中国消费者协会消费指导部主任王前虎认为,不下猛药,难解沉疴。
就算广告被裁定违法,广告代言人也不见得会被处罚,市药监局于女士称药监局没有处罚权,处罚代言违法广告的明星更是“没听说过”。
黑衣人冲击报社
第一次跟黑道交手的感觉,四个字:紧张、刺激!
事情开始于2006年4月27日下午。
当天,《青年周末》刊发了“郭德纲代言广告嫌涉违法”的报道。
双方争斗的焦点,谁是幕后操手?
黑衣人
2006年4月27日下午,我办公室的门,突然被人推开。两个身穿黑色西服的男子闯了进来。
“你们干嘛?” 我一看都不认识。
“找人!”他们冲进来喊,脸色很难看。
我挺奇怪,说话这么不客气,感觉不是善茬呀!走出办公室一看,好家伙!编辑部到处都是穿黑衣的年轻男子,足有20多人。
报社同事后来告诉我,当时报社楼下来了两辆“面的”和一辆轿车。这20多黑衣人都是从“面的”上下来的,他们下车时还从车里拿了类似刀子之类的东西,塞到自己后腰上。
当时大楼保安被他们那气势惊住了。黑衣人直接冲上报社所在的第12层楼,闯进办公区就问“你们那个记者在哪儿?”那天刚好报社人不多,报社领导报了警。
黑衣人冲进每个办公室搜人。看我出来,黑衣人围了过来,闹哄哄地喊道:“我们找领导。谁是领导?”还有的黑衣人面露凶相,手伸进黑西服,好像要从腰里往外掏东西。
我问:“你们谁是头?”
一个人站出来说:“找你们的一个记者。谁指使他写的报道?”
这时,本报摄影记者拿着相机给他们拍照,对方冲上来就抢夺相机,局势非常紧张。
窗外远远听到警车长鸣,警察快到了,黑衣人这才匆匆撤去。
郭德纲
“藏秘排油”广告突然大规模出现在北京街头,是2006年年初的事情。
4月初,上班途中,公交车身上“藏秘排油”的大幅广告,引起我的注意。当时北京一些纸媒体,还整版刊登了彩色广告,好不热闹。“迅速抹平大肚子”这句广告词我觉得有问题,依稀感觉不符合《广告法》的规定。
报社立刻让记者关注郭德纲代言的“藏秘排油”广告。没过两天,调查的记者就兴奋地回来说,郭德纲代言的“藏秘排油”广告果然有问题,而且是问题一大堆。
编辑部再次就这个选题进行了讨论,决定进一步查实。记者首先从政府管理部门入手。让记者兴奋的是,很快就从药监局等部门拿到了一系列证据。
我们决定把“郭德纲代言广告涉嫌违法”作为当期《青年周末》的头条。我们是每星期二做版,那是4月25日。
当天报社突然接到一个电话,原来是“藏秘排油茶”的“操盘手”通过一个朋友打来的。目的只有一个:想让《青年周末》别发这个报道。
在北青领导和青年周末领导的支持下,这篇报道最终还是按计划发表了。
查幕后
4月27日报道刊出后的当晚,白天闯报社的那个黑衣人再次打来电话,提出以下要求:
“一、说出报道幕后人是谁;二、收回已发出的报道和网上的转载。”他威胁说:“老板很生气,后果很严重。我劝你别不当回事。否则一切后果你一人承担!”
报社的同事知道后,都很紧张。一位女同事说,报社外的拐角处,一直停着一辆轿车,里面有人。直到当晚零点之后才离开。
第二天中午,黑衣人电话里再次说:“你们肯定是拿了人家的钱,帮人家办事。说出是谁,这事也就跟你们没关系了。”
报社也多次问他,他的老板是谁,但他就是不回答这问题。看来,双方都想知道对方的幕后指使人是谁。
最终在黑衣人的安排下,我去了与郭德纲代言的藏秘排油有关的那家公司。他们在西三环边上的一座大厦里。可惜,那幕后的老板还是没露面。
没想到,次年的“3·15”晚会上,中央电视台再次把这事报道出来,在全国引起极大的反响。
◎文/王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