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国家统计局25日发布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2008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比初步核算数增加1.34万亿元,增速提高0.6个百分点达到9.6%。
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依据GDP核算制度和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按照国际惯例对2008年全国GDP初步核算数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2008年全国GDP总量为314045亿元。
马建堂解释说,2008年是普查年度,国家对所有第二、三产的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清查,比过去发布的通过常规普查得出的GDP增加了13375亿元。
修订后的数据显示,2008年全国第一产业增加值为33702亿元,占GDP的比重为10.7%;第二产业增加值为149003亿元,占GDP的比重为47.5%;第三产业增加值为131340亿元,占GDP的比重为41.8%。
针对记者提出的2008年GDP数据修订对2009年经济增速是否会有影响时,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司长彭志龙说,总的来说,2008年的数据上调后,影响最大的是2009年GDP的总量,对速度影响非常小。
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显示,2008年全国单位GDP能耗比上年下降5.2%,比2005年下降12.45%。
2008年末,我国私营企业达到359.6万个,与2004年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相比,增加161.4万个,增长81.4%。
与2004年相比,2008年我国企业资产中,国有企业占比下降8.1个百分点,私营企业占比增加3.3个百分点。
2008年全国能源消费总量为29.1亿吨标准煤,比已公布的初步数据增加2.12%。
(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