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工上班时间猝死 理赔时冒出两个“妻子”
达州宣汉县一矿工上班时,突发心脏病猝死,矿方支付19万赔偿款后,竟有两名自称该矿工“妻子”的女人,争夺这笔赔偿款。目前,此纠纷已成功调处。
11月底,宣汉天生镇杉树沟煤矿出渣工诸某,在上班期间突然死亡。天生镇党委、政府获报后,立即组成工作组奔赴现场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经法医鉴定,诸某是因心脏病突发而猝死。天生镇综治办、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组织人员参与理赔工作。就在工作组通知死者“妻子”石某到场处理赔偿事宜时,另一位自称是死者女儿的人也带着村干部和30多名群众赶到矿方主张权利,并对石某的“妻子”身份提出异议,称死者的合法妻子吴某现在河南。
平地起波澜,死者诸某怎会有两个妻子?疑窦丛生的工作组人员立即对诸某的家庭状况展开调查。发现现年45岁的诸某,1989年与吴某结婚,婚后生育一女一子。因家庭生活困难,吴某在未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下于2000年携子出走河南,并与他人非法同居。2004年,在未办理结婚手续的情况下,诸某与开江县回龙镇的石某同居“结婚”。由此,诸某就有了两个“妻子”。
吴某得知诸某死亡的消息后,赶回天生镇,要求以妻子身份获得赔偿。两个女人为了赔偿款都召集了各自的亲朋好友到矿方哭闹,要求矿方按井下安全事故赔偿20万元以上,而矿方只同意按工伤理赔12万元。为防止事态恶化,工作组在10天内召开了8次协调会,组织三方当事人协商。最终厂方同意支付诸某亲属19万元赔偿金并达成协议。
这19万元赔偿款的归属又成了两个女人争执的焦点,双方剑拔弩张。双方最后达成协议,吴某放弃获得赔偿的权利,死者女儿获赔13.7万元(含丧葬费3万元),儿子获赔3万元;石某因与死者共同生活了5年,且经济困难,分得赔偿款2.3万元。
向紫彦记者李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