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下发高校“限假令”
高等院校应当安排充足的教学时间,每学年寒假、暑假放假总天数不得超过85天,并不得以实习的名义变相放假。
本报记者 尹玉涛
我省多所高校寒假“变长”,部分家长对此颇有微词。日前,省教育厅下发规范全省高等院校假期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高等院校应当安排充足的教学时间,每学年寒假、暑假放假总天数不得超过85天,并不得以实习的名义变相放假。
高校寒假“变长” 有的要放俩月
日前,青岛农业大学决定12月28日起正式放寒假,寒假一直延续到2010年2月28日,青岛农大的学生们将有整整两个月的假期。和往年一个月左右的寒假相比,这个寒假真的算是“超长”了。
记者从多所驻济高校了解到,山东大学、山东经济学院、山东工艺美院、山东轻工业学院、山东英才学院等高校寒假普遍比原计划“变长”了,而“变长”的主要原因是“补上已取消的国庆长假”。
此外,中国海洋大学、山东科技大学、青岛大学、青岛科技大学、青岛理工大学等驻青高校的假期基本都为六周左右,比通常的四周寒假也多出两周。省内潍坊等地的高校,寒假时间也都比往年要长不少。
家长担心教育“缩水”影响学习
在采访中,有的学校工作人员说,由于甲流防控形势严峻,国庆假期减短实在是迫不得已,而提前放寒假除了补国庆长假外,分流学生预防甲流也是一个考虑因素。此外,冬天高昂的供热成本,也让不少高校选择长寒假、短暑假的模式,以节约办学成本。
“暑假两个月,寒假又这么长,我担心孩子在学校的时间短了,可能学不到太多的知识!”在采访中,省城市民刘先生有些担忧地说。
女儿在青岛某大学上学的李女士则认为,高校放长假有教育“缩水”的嫌疑。她感觉孩子的暑假结束没多久,寒假就又开始了,这还没算十一长假因为甲流停了呢!假期这么长,孩子在学校的时间被压缩了,学习的时间和质量怎么保证?
和李女士一样,不少大学生家长对高校的长假也是颇有微词。
省教育厅要求寒暑假不能超85天
针对各高校的长寒假计划,省教育厅日前专门下发通知,要求高校必须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完成教学任务。高等学校应当围绕人才培养这一中心工作,安排充足的教学时间,开展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全学年教学总周数不得少于40周(新生第一学年不得少于39周)。每学年寒假、暑假放假总天数不得超过85天,并不得以实习的名义变相放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