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红花岗区:交通事故调委会成立
来源:
法制日报
2009年12月27日08:55
??? 本报讯记者阎志江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日前在全省率先成立了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今后凡发生交通事故,经公安交管部门作出事故责任认定后,事故双方当事人因赔偿问题发生纠纷,都可以申请该调委会予以调解。
这个调委会由红花岗区司法局和红花岗区交警大队联合成立,聘请8名熟悉法律知识,具有群众工作经验的调解员轮流在调解室办公,负责受理交通管理部门按照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纠纷。
遵义市司法局局长肖军表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是司法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一项积极探索和有益尝试,是一种既能迅速化解纠纷、及时防止矛盾激化,又能有效降低成本、节约资源、解决纠纷的新模式,在妥善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将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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