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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人大纪念《气象法》实施十周年(图)

来源:中国气象局
2009年12月27日17:54

  中国气象报通讯员游美玲报道12月24日下午,广西贺州市人大组织召开了“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颁布实施十周年座谈会”。贺州市人大副主任贝小燕、市人大农委主任周锦文、自治区气象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潘宇广、自治区气候中心高工覃志年以及市政府办、财政、农业、国土、教育、安监、建规委、气象等27个部门领导共5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副秘书长黄礼锋主持。

  会上,自治区气象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潘宇广首先对气象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贺州市近年来在贯彻实施气象法律法规上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座谈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市气象局局长何飞作《贯彻实施气象法律法规 依法发展贺州气象事业》主题发言,介绍了贺州市近年来在贯彻实施气象法律、法规和规章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贯彻实施气象法及相关法规、规章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市人大副主任贝小燕作题为《贯彻实施气象法律法规 营造气象依法行政环境》的专题讲话。贝副主任强调,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气象法》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气象探测环境保护、防雷减灾、气候可行性论证等工作,共同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气象依法行政环境。

  对进一步加强《气象法》的宣传实施,贝小燕提出五大要求:一是气象部门作为《气象法》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的实施主体,要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社会管理职能,增强气象防灾减灾和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的福祉安康服务;二是要加强气象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在规范气象行政行为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大气象行政执法力度,及时查处违法行为;三是要主动向政府汇报,争取政府的支持,积极与有关部门联系和沟通,加强部门间的合作,共同贯彻实施好气象法及相关法规和规章;四是要进一步加大气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遵守气象法律法规的意识,营造气象依法行政的良好环境,促进贺州气象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五是各单位协调配合,依法办事,努力推动贺州气象事业上新台阶,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会上,与会代表结合各自部门对贯彻落实气象法律法规提出许多宝贵意见和建议。大家认为,贺州气象事业为各行各业提供了积极的气象服务,为全市的经济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表示要积极与气象部门加强合作,大力支持气象事业发展,认真贯彻好气象法律法规。

  (责任编辑:张永) (来源:中国气象报社)
责任编辑: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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