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五项措施推导农村金融改革取得积极成效
来源:
人民网
2009年12月28日16:27
人民网北京12月28日电(记者曹华)“稳步推进农村金融机构体制机制改革;大力培育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积极引导农村金融产品服务创新;科学完善农村金融分类监管体制;切实强化农村金融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副书记、副主席蒋定之,今天在做客人民网解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时表示,银监会正大力推行五项措施推导农村金融改革与发展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蒋定之说,按照国务院要求,银监会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同时,围绕建立健全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切实增强金融为“三农”服务功能,并会同有关部门大力推进农村金融改革。
第一,稳步推进农村金融机构体制机制改革。针对不同机构的特点,因行(社)制宜地采取改革措施,推动各类金融机构完善体制机制。
蒋定之介绍,银监会正着力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管理和风险责任顺利移交省级人民政府,组建了222家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2056个县(市)实行了统一法人;按照“面向"三农"、整体改制、商业运作、择机上市”的原则,农业银行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三农”金融事业部,对县域支行实行单独核算和资源配置,构建了专业化的支农服务体系;实现邮政储蓄与邮政分业经营,按照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和商业银行运行管理要求,组建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为城市社区和广大农村地区居民提供基础金融服务,其遍布全国市、县和乡镇的36642个基层网点,已成为我国连结城乡的最大金融服务网络;全面拓展农业发展银行业务领域,逐步形成以粮棉油收购贷款业务为主体,以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农村中长期贷款业务为两翼,以中间业务为补充的多方位、宽领域的支农格局。
第二,大力培育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2006年底调整放宽了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到农村地区投资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3类新型机构。
数据显示,目前,试点范围已扩展到全国31个省(区、市),国务院批准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三年工作安排正在有序落实之中。截至2009年11月末,全国已有138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业,其中村镇银行118家,贷款公司8家,农村资金互助社13家。
第三,积极引导农村金融产品服务创新。大力发展不需要抵押担保的农户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将利率风险定价、独立核算、高效审批、激励约束、专业化人员培训和违约信息通报等小企业贷款“六项机制”全面推广,指导金融机构加强与农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合作,推动构建了发放千家万户农村小额贷款平台,积极倡导开展跨区域、跨行业的银(社)团贷款,切实加大支持力度。
第四,科学完善农村金融分类监管体制。以商业银行为标杆,全面统一监管标准,实施分类监管,建立联动监管,发挥监管合力,开展进步度考核;结合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特点,实行特殊安排,给予不同于商业银行的监管容忍度,监管有效性明显提升,有力维护了农村金融安全、高效和稳健运行。
第五,切实强化农村金融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推动健全农村支付网络体系,指导农村金融机构开展信用户(村、乡镇)评定工作。协调出台向农村金融机构倾斜的存款准备金、支农再贷款等货币政策以及优惠的营业税、所得税和定向费用补贴等财税政策,实施差别化的市场准入和银行业监管收费的监管政策,农村金融发展外部环境将会日趋完善。 (来源:人民网-经济频道)
上网从搜狗开始
民生视点
沈阳男子曾令军在这不足20平方米的厕所小家生活了五年,还娶了媳妇,生了大胖儿子……
今日热点
温家宝总理在记者会上表示,现在改革到了攻坚阶段…[详细]
汪成荣面临的奖金被收回再分配难题,并不是一个单一事件。[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