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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新国标暂缓实施 想要电驴安全严禁三个动作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09年12月30日09:07
  早已走进千家万户的电动自行车,从来没有像这段时间一样,成为每个杭州人关注的话题中心——骑车的人怕,被禁以后怎么上班?开车的人也怕,万一电动车真的进了机动车道,这车还怎么开?

  12月初,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出台《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等4项新国标,规定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将被划入机动车范畴。一石激起千层浪,正当人们对电动自行车新国标争论不休时,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又于12月16日发布公告,宣布新颁布的4项国家标准中涉及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内容暂缓实施。

  事实上,这两年杭州人对于电动自行车的讨论从未消退。路人、商家乃至相关部门各执一词。临近年关,杭州各大论坛上,有关“小电驴”的讨论也愈演愈烈——它究竟是方便人们出行的英雄,还是应该重点限制的“马路杀手”?

  记者采访以后发现,只要生产厂家把好质量关,骑车者树立安全意识,完全没必要“谈电驴色变”。近年来,杭州的电动自行车数量急剧增加,发生事故的,往往是因为骑车人缺乏安全意识——超速、超载、随意进入机动车道甚至跟大货车争道。

  送喜帖,送掉两条性命

  危险动作:骑车带人

  对于临安的王华(化名)一家来说,发生在前阵子的一次事故,把这家人从幸福的云端打向了悲痛的深渊。王华和女朋友刚定下了婚期,两人在准备好一切后,喜滋滋地打算挨家挨户给亲戚朋友们去送请帖。

  王华有辆电动车,为了图方便,就直接让女朋友坐在那个不大的后座上,载着她从临安的板桥来到锦城。送完了请帖后,女朋友仍然坐在电动自行车后座上,从背后搂着王华,两人有说有笑地准备回家。

  悲剧就在这时发生了。在余村加油站附近的拐弯处,王华的电动自行车遇上了一辆由杭州开往安徽方向的大货车。两辆车都没来得及刹车,擦在了一起。为了躲避电动车,货车司机急打方向,导致货车侧翻,悲剧就在这时发生:王华和女朋友就倒在了货车边,而货车上装的是灼热的沥青!货车侧翻后,滚烫的沥青翻涌而下,重重地压在了这对即将步入新婚殿堂的夫妇身上。

  王华和他的女朋友当场死亡,现场情况惨不忍睹。事发后,王华一家哭成泪人。路人也在感叹——如果王华没有骑车带人,也许电动车就能刹住,也许结果就不会这样。

  撞上了小车,送进了医院

  危险动作:超速

  前天下午1:50,屠先生骑着电瓶车,在杭州中山北路由北往南行驶。屠先生的电动车车速最快能到30码,当时路上车不多,屠先生的车开得很快,“大概有二三十码,接近最快的速度了。”

  开到百井坊巷,忽然,有一辆杭州牌照的昌河面包车从中大广场对面的一个小区里开出来。面包车驾驶员蛮有经验,从小区出来开得很小心,很注意四处张望。可那个路口正好有个书报亭,偏偏书报亭的门当时又正好打开着,把屠先生和面包车司机的视线完全挡住了——等屠先生发现那辆面包车的时候,距离只有2米左右。赶紧捏刹车,来不及了,屠先生的电动车直直撞上了面包车,翻倒在地。

  交警很快来了,认定面包车全责。面包车主陪屠先生去医院做了全面检查,又陪着修了车:换了刹车线和车篮——幸好没出大事。

  “买车的时候,卖车的就跟我说这车用的是摩托车刹车,刹车灯、转向灯什么都有,性能很好。我平时骑车时发现,这个刹车确实不错,如果刹得太急,简直人都会翻出去。这次看到这个面包车时距离太近了,我赶紧刹车,可还是来不及了。”

  屠先生说,他的电动自行车是有限速装置的,码表上最高速度是60码,不过他没有拆掉限速器,所以车子开到30码,码表上的指针就再也上不去了。至于那些转向灯、刹车灯,早就全坏了,修车的人跟他说,这些东西都没啥用,不用修。平时路况好,或有急事时,他会把车速开到最大,但仍然会被别的电动车赶超。“就算只开到30码,我心里也会有点虚,有点怕的。看来比我开得快的人多的是。”

  撞上大车酿悲剧

  危险动作:与大车争道

  10月5日14时20分,在杭州石桥路、长城里交叉口,一场惨剧发生了。一辆电动自行车准备在石桥路由北向东左转弯进入长城里时,被同方向行驶的一辆重型自卸车撞上了。

  骑电动自行车的郑芳(化名)只有19岁。她从安徽来杭州打工没多久,就遭遇了飞来横祸。受重伤的郑芳被立刻送往117医院抢救,最终还是因为腹腔、盆腔开放性毁损伤而死亡。现场留下满地的血迹和郑芳一只飞出去的鞋子,以及她已经损毁得不成样子的电动自行车。

  事故发生在一个路况复杂的三叉路口——南北向的石桥路,出事的交叉口北面有双向10车道,其中由北向南的6个车道,分别为一个左转弯车道、三个直行车道、再一个左转弯车道、再一个直行车道。路的上方,还有一个石桥高架桥。

  交警最后认定,开重型自卸车的郭某,转向装置和灯光、信号装置不符合技术标准,在行驶过程中对周围动态观察不够,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而骑电动自行车的郑芳,其电动自行车制动不符合上路要求,并且没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的规定,负事故的次要责任——按理,骑电动自行车的郑芳,跟左转弯的自卸车至少还隔了一个车道的宽度,如果她的刹车没有失灵,如果她转弯的时候能离大车远一点,事故也许就不会发生。 (来源:钱江晚报)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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