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新闻中心 > 综合

全国律协调研显示律师执业环境不容乐观

来源:新华网
2009年12月30日10:11
  宣言口号式律师权利落实很困难

  10个调研组,分赴全国各地,历时一个半月。近日,全国律协就贯彻实施律师法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

  “律师们反映最强烈的仍然是"三难"问题。”今天(29日),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王俊峰告诉记者,从调研情况看,结果不容乐观,长期困扰律师的“三难”问题没有从根本上获得解决,甚至有律师认为,“新律师法给律师执业带来了新困难”。

  【现状】

  “三难”未获根本改观

  “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犹如三座大山长期困扰着律师界。2007年律师法修改之后,人们对新法寄予厚望,希望就此迎来律师执业的新时代。

  事实证明,人们当时的预期过于乐观。

  新律师法实施后,一位律师按照律师法的规定,带齐了“三证”去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但看守所告诉他没有侦查机关的批准不能会见。他找到侦查机关,又被告知:律师法实施后凭“三证”即可会见,无需侦查机关批准。

  “这就是律师法修订后出现的新问题。”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陈锡康说。

  陈锡康参加了广东、广西和海南3地的调研。律师普遍反映,一般很难看到完整的卷宗,并且司法机关给律师的阅卷时间较少,致使他们很难阅完全部卷宗。

  全国律协在调研中还发现,一些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甚至会主动要求看守所派员参加;有的律师甚至不敢接收证人提供的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

  原来,这是一些律师为避开令人心惊胆颤的“伪证罪”,不得已而采取的自保策略。 (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张勇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发表评论前请先注册成为搜狐用户,请点击右上角“新用户注册”进行注册!
设为辩论话题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