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律协调研显示律师执业环境不容乐观
来源:
新华网
2009年12月30日10:11
宣言口号式律师权利落实很困难
10个调研组,分赴全国各地,历时一个半月。近日,全国律协就贯彻实施律师法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
“律师们反映最强烈的仍然是"三难"问题。”今天(29日),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王俊峰告诉记者,从调研情况看,结果不容乐观,长期困扰律师的“三难”问题没有从根本上获得解决,甚至有律师认为,“新律师法给律师执业带来了新困难”。
【现状】
“三难”未获根本改观
“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犹如三座大山长期困扰着律师界。2007年律师法修改之后,人们对新法寄予厚望,希望就此迎来律师执业的新时代。
事实证明,人们当时的预期过于乐观。
新律师法实施后,一位律师按照律师法的规定,带齐了“三证”去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但看守所告诉他没有侦查机关的批准不能会见。他找到侦查机关,又被告知:律师法实施后凭“三证”即可会见,无需侦查机关批准。
“这就是律师法修订后出现的新问题。”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陈锡康说。
陈锡康参加了广东、广西和海南3地的调研。律师普遍反映,一般很难看到完整的卷宗,并且司法机关给律师的阅卷时间较少,致使他们很难阅完全部卷宗。
全国律协在调研中还发现,一些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甚至会主动要求看守所派员参加;有的律师甚至不敢接收证人提供的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
原来,这是一些律师为避开令人心惊胆颤的“伪证罪”,不得已而采取的自保策略。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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