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5月1日电 (记者崔清新)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日前出台了《关于律师为“三农”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指导意见》,号召广大律师以多种方式参与服务“三农”工作,在服务“三农”工作中,探索建立律师服务“三农”的有效机制。
全国律协倡导广大律师把服务“三农”作为自身工作的重点,扑下身子到农村去,到农民群众中去,熟悉村情、民情,运用法律知识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意见》围绕当前各级政府和广大农民关注的重点问题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梳理归纳,就当前较为突出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中的法律问题、金融信贷中的法律问题、农民合作组织建立和运行中的法律问题、农业保险法律问题、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法律问题、农业劳动关系法律问题、城镇化、城乡一体化中的法律问题、农村仲裁机构的法律问题、农村宅基地、房屋流转法律问题、村民主体资格和农民社会保障中的法律问题作了分类提示。
这份意见提出了律师服务“三农”的形式和途径,引导律师积极做好基层政府法律顾问、农村各种金融机构、经济组织领域的法律服务工作。积极为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开展农村普法教育和法制宣传,开展法律援助,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最后,《意见》要求广大律师要加强服务“三农”能力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三农”工作的一系列政策,关注“三农”相关制度的发展进程,研究和预测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大量法律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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