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南海舰队主力舰艇编队
韩国《首尔新闻》12月28日文章,原题:中国领海扩张雄心日益明显
为加强对岛屿的系统管理,中国全国人大26日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该法将于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对制定海岛保护法的目的,中国给出三点:严格管制在沿岸岛屿乱建等乱开发行为,阻止生态系统遭到破坏,保护国家海洋权益。法案将无人岛开发,无人岛及周边海域资源的采掘置于国家统一管理之下进行,意味着个人和企业使用以及买卖无人岛将被全面禁止。未经政府许可开展观光项目,将被处以罚款。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领海基点标志的,也将受到处罚。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倪岳峰评价认为,岛屿保护法为岛屿及周边海域的生态保护、岛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以及维护国家岛屿权益,提供了前提。
该法虽然以遏制乱开发为名,却凸显中国欲成为海洋强国的雄心。中国与日本以及菲律宾、越南等东南亚国家在东海和南海岛屿上存在领土争端。值得一提的是,岛屿保护法明确规定无人岛所有权归国家,这将使得岛屿主权纷争将更加激烈。虽然名义上是遏制乱开发和保护环境,但大多数分析认为,岛屿保护法的重点是确保能源和资源。为强化海洋强国地位,制定岛屿法的直接动因还包括散布在东海和南海的无人岛,因此与中国有海洋岛屿权益纷争的日本及东南亚国家都密切关注中国如何执行海岛保护法。在中国海域有6900余个超过500平方米的岛屿,其中6000多个属于无人岛,并且1400多个无人岛名称都没有。
中国和日本在东海钓鱼岛存在主权争端。去年6月,中日两国就共同开发钓鱼岛周边4处油田达成协议,但迄今也没有取得进展。在南海,中国与菲律宾、越南、印尼、马来西亚、文莱等国在南沙群岛和西沙群岛上的领土争端也很激烈。(作者朴洪基、朴洪焕,张尹珠译) (来源:环球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