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状告广州市财政局案一审被驳回
来源:
新华网
2010年01月01日08:55
新华网广州12月31日电(记者刘大江、毛一竹)12月31日,广州格力空调销售有限公司状告广州市财政局案一审在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宣判,因为被认定错列被告,格力公司的起诉被裁定驳回。格力公司代理律师表示该判决回避了实质性问题,因此要继续上诉。
天河区法院审理后认为,番禺区财政局在原投诉处理决定中,认定原告格力公司的投标文件未满足带星号条款的要求,实际已确认了格力公司的投标行为无效。被告广州市财政局在行政复议决定中进一步明确,只是对原决定认定事实方面所作的具体论述,并未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
因此,广州市财政局的行政复议决定,并未改变原决定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引用多项法条未对定性造成实质影响,因此其并非案件的适合被告。原告格力公司对处理结果不服,应起诉原投诉处理决定的作出机关——番禺区财政局。
格力公司代理律师谷辽海告诉记者,由于本次判决仅限于程序性问题,并没有涉及“废标”案的实质性问题,比如地方政府部门在采购过程中信息是否透明,有无暗箱操作等等,因此格力公司将会继续“讨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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