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
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0年01月05日15:56
2008年以来,山西省委、省政府立足省情,针对长期制约山西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关键问题,以体制创新、产业升级为突破口,依法有序推进兼并重组整合,取得积极成效。
一、兼并重组整合是山西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
山西省是我国重要的煤炭基地。建国60年来,山西省累计生产煤炭110亿吨,占全国总量的1/4;净调出量80亿吨,占全国省际间调出量的70%,为国家经济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能源支撑。
煤炭在山西省既是产业问题、经济问题,又是社会问题和民生问题,同时还关系到全国的能源供应和能源安全。由于历史的原因,山西省煤炭行业形成“多、小、散、乱”的格局,导致了资源浪费、环境恶化、矿难频发、腐败滋生等一系列问题。虽然经过几番整合,有了一定的改观,但仍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过程中,山西省委、省政府作出了“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战略决策。做好煤炭这篇大文章,是实现这一发展战略的重要基础。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和股份制改革、煤炭资源整合,是提高煤炭产业集中度和产业技术水平的必由之路,是深化煤炭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国务院对山西省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煤炭产业政策》的重要任务。
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国家有关部门给予了及时指导和大力支持,确保了兼并重组整合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科学规划、依法推进兼并重组整合
山西省根据优化煤炭产业结构,实现煤炭行业生产规模化、经营集约化、技术现代化、产权多元化的要求,科学规划、注重协商协调、依法推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整合。
(一)理清思路,确定原则。此次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要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实现跨越式转型发展,从根本上解决制约行业发展的关键问题,推动山西省煤炭行业迈向国际水平。在工作中,坚持政府协调指导和市场作用发挥相结合,煤矿企业重组整合与煤炭开采秩序治理整顿相结合,上大、改中与关小和淘汰落后产能相结合,注重发挥省内外国有大企业作用与注重发挥民营骨干企业作用相结合。
(二)科学规划,明确目标。根据国家在山西省建设晋北、晋中、晋东三大煤炭基地和18个矿区的总体规划,结合煤炭资源禀赋、矿井布局、企业结构等情况,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制订了煤矿企业重组整合的总体规划,提出了重组整合后全省保留1000座矿井,70%的矿井规模达到90万吨/年以上,保留矿井全部实现机械化开采的目标。
(三)设立合理标准,扶优汰劣。依据国家煤炭产业政策,坚持以先进生产力为标准,鼓励大型煤炭企业发挥资本、人才、技术、管理优势,兼并重组中小煤矿,建立煤炭旗舰企业;具备一定生产规模的民营煤矿也可作为主体,兼并重组小煤矿;支持电力、冶金、化工等与煤炭行业相关联的大型企业以参股方式参与煤矿企业兼并重组。
(四)明确整合模式,兼顾各方利益。这次兼并重组以资源为基础,以资产为纽带,以股份制为主要形式,兼顾各方面的利益,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对被兼并重组煤矿的资产,依法进行评估,由兼并重组双方协商确定转让价格或作价入股。对被兼并重组煤矿采矿权价款,在退还剩余资源量采矿权价款的同时,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实行属地注册公司,维持原有税费上缴渠道不变,并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落实工业反哺农业、以煤补农方针,支持当地新农村建设和公益事业发展,努力做到被兼并煤矿、整合主体、当地群众和地方政府都满意。
(五)强化组织领导,完善配套政策。山西省人民政府成立了由省长任组长,分管副省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组。省领导组的主要职责是制定总体规划和配套政策,审查各市上报的整合重组方案。在工作中,将各市县作为兼并重组整合工作的责任主体,保证了既能高效推进又能因地制宜。各市上报方案符合政策的,山西省有关部门在审批或变更证照时实行联合办公、集中受理、限时办结。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参与、监督,加大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力度,确保兼并重组整合阳光操作、健康推进。山西省人民政府先后制定下发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对参与兼并重组企业范围、新增资源范围、地方合理利益保障、生态环境保护、采矿权价款处置、证照手续办理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出台了促进和引导民间投资的意见,为退出的民营资本开辟转型转产绿色通道。
三、兼并重组整合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
截止目前,山西省重组整合煤矿正式协议签订率达到98%,兼并重组主体到位率达到94%,特别具有决定性意义的是,采矿许可证变更已超过80%。煤矿复产、改造和关闭工作已全面展开,“多、小、散、乱”的产业格局已经发生根本性转变。煤炭行业生产规模化、经营集约化、技术现代化、产权多元化的格局已初步形成,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果。
(一)产业技术水平明显提升。矿井数由2600座压减到1053座,70%的矿井规模达到90万吨/年以上,30万吨/年以下的小煤矿全部淘汰,平均单井规模由30万吨/年提高到100万吨/年以上,保留矿井全部实现机械化开采。
(二)产业集中度明显提高。企业主体由2200多家减少到130家,形成4个年生产能力亿吨级的特大型煤炭集团、3个年生产能力5000万吨级以上的大型煤炭集团。
(三)办矿体制明显优化。通过这次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形成了以股份制为主要形式,国有、民营并存的办矿格局。从煤炭企业数量上看,国有企业办矿占20%,民营企业办矿占30%,股份制企业办矿占50%。
(四)安全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兼并重组整合后的保留矿井将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矿井机械化、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将得到大幅度提升。
(五)集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全省煤炭资源回收率和循环利用率、原煤洗选加工率、主要污染源治理达标率将得到显著提高,为山西省经济由资源依赖型向创新驱动型转变,为和谐山西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2009年,随着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的推进,成效不断显现。煤炭产量逐月逐季增长,一季度月均3667万吨,二季度月均4966万吨,三季度月均5810万吨,四季度月均6000万吨以上。煤炭工业经济的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全行业上缴税金同比增长6.42%。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40%和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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