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好生法庭陪审员“能动”促进和谐“有效”
来源:
人民网
2010年01月06日10:39
人民网滨州电 山东省邹平县法院好生法庭仅有三名审判人员,面对每年受理200多起案件、案多人少的难题,该庭从能动司法的角度出发,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能动”作用,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2009年,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26件,占该庭结案总数的58.6%,占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数的85.7%,有效缓解了审判力量不足的问题。
一是发挥“协调员”作用。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来自群众、了解社情、熟悉民意的优势,对于一些民事纠纷案件,由人民陪审员深人街道社区、田间地头等,协调各方面力量进行调解。
二是发挥“消防员”作用。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人缘、地缘优势和社会影响力,消除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缓解当事人之间紧张的气氛,及时化解矛盾。
三是发挥“宣传员”作用。通过人民陪审员广泛宣传法院工作,使社会各界了解法院工作的真实情况,消除对法院工作的误解和片面认识,更加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有力地提升了法院的社会公信力。
四是发挥“信息员”作用。通过人民陪审员听取群众的呼声,了解群众的司法要求,掌握干警的执法执纪表现,增强司法为民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确保司法公正。(姜道策韩娜)
上网从搜狗开始
民生视点
沈阳男子曾令军在这不足20平方米的厕所小家生活了五年,还娶了媳妇,生了大胖儿子……
今日热点
温家宝总理在记者会上表示,现在改革到了攻坚阶段…[详细]
汪成荣面临的奖金被收回再分配难题,并不是一个单一事件。[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