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用菠萝复绿,蒙骗卫星检查 |
高明区十来位农民高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呼吁捍卫自己的土地。 |
高明杨和镇征地1200亩“不要国务院批”,曾种菠萝蒙骗卫星检查
位于佛山高明的该片耕地被征三年仍未办建设用地手续,部分村民征地款已花光
南方农村报1月7日报道:穿行在田埂,齐腰深的荆棘不时刺挂衣裳,谢财成却浑然不觉。让他牵肠挂肚的是,荆棘覆盖的1265亩耕地,何时才能回到对二村民手中?
与此同时,对这片土地,广东省佛山高明区杨和镇政府的官员也很焦急。从2006年9月征地算起,三年多过去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手续还未办妥,蓝图里美轮美奂的沧江工业园,沦为空中楼阁的可能性越来越大。
不过,同样的心情,却产生了不同的行为。一些农民不甘心面积如此之大的土地闲置,仍然坚持在其间的鱼塘养鱼;而镇政府则于去年底,在一些土地上种菠萝,目的是“蒙骗”天上拍摄用地情况的卫星。
不知土地被征
相对佛山其他辖区而言,高明无疑是后发地区。目睹西江对岸南海区的蓬勃发展,羡慕之余,高明也试图迎头赶上。2002年启动、规划面积达15万亩的沧江工业园,便是高明区的大手笔项目,它的功能是承接珠三角核心地区和港台等地的产业转移和辐射。
当这个横跨数个镇街的巨无霸推进到杨和镇对川村对二村小组时,已是2006年2月。当年,镇政府提出向村小组征地1265亩,这意味着对二村小组将失去全部土地。通过一系列运作,2006年9月20日,杨和镇与由9个村民组成的“对二联队(村小组)征地小组”签订了征收土地合同及补充合同,商定以每亩2.21万元的土地补偿费,征收对二村小组的土地。合同签订过程中,由于没有召开村民大会,激起了一些村民的强烈反对。“9个人怎么能决定700多人的事情呢?”有村民如此质疑。不过,对二村小组副组长、征地小组成员谢成波认为,9人小组的产生“公正科学”,可以代表全小组的意志。
在村民谢财成看来,更严重的问题是,在这1200亩土地中,只有400亩是由村小组经营管理,而剩余的800亩,在当年实行联产承包制时已分田到户,“2006年9月20日签订的合同未经农民个人同意,就把个人的土地出卖了!”不过,对川村委会谢副主任对此嗤之以鼻,“土地全是集体的,村民不过是承包过来耕种而已。”
事实上,很多村民是在按惯例领取种粮补贴时,才发现已经耕种几十年的土地跟自己无关了。有村民为此还特地跑去高明区农业局询问,农业局的工作人员一脸诧异地看着他:“你们全村的土地都被征收了,哪来补贴啊!”
镇政府认为,该合同是“与对二经济社(村小组)3个队长、9个成员、对川村委会和对川经联社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通过签订”,属于“依法依规”。
合同签订之后,“对二联队征地小组”便发动村民签字领取征地补偿款。随后,杨和镇张榜公示了征收对二经济社土地的相关事宜,并按合同约定于2006年11月30日、12月7日将征地补偿款等存入指定的账户。杨和镇政府称:对二经济社总人口为745人,已拿到征地款的有619人,占83%,此说法得到了对二村小组副组长谢成波的证实。
对此,曾经做过两届村民小组长的谢财成认为,同意领取征地款的村民中,很多是觉得木已成舟,怕与政府对抗,“多一点钱总比没有好。”
卖地村民后悔
如今,后悔和懊恼占据着某些签字村民的心。村民谢为南家本来有6亩水田,当征地小组找到他签字时,他并不想“卖地”,因为每亩2.21万元的土地补偿费不能让他满意,而且一亩水稻的青苗补偿费只有600块。当时,征地小组许诺划七分宅基地给谢为南建房用。谢于是签下自己的名字,在交给村委会2成征地款的“管理费”后,他拿到了剩余的10万多元。
三年时间一晃而过,所谓的宅基地还不知所在。谢为南认为,当年征地小组是存心骗他签字。如今,他的生活处境很不理想,10万块征地款早就被5个小孩的读书、生活费消耗殆尽。洗脚上田的他只能在村里做一些泥水活,有时一天能挣40多块,有时一连半个月都没事做。“我真是后悔,被人骗了。”谢为南实在没有想到,“卖地”后的生活,不但没有更好,反而陷入困顿。而在村中,谢为南的遭遇并非孤例。
谢为南的后悔,更加坚定了谢财成们抵制征地的决心。拒不领取征地款的村民,谢财成算过有50多户,但对二村小组副组长谢成波认为只有29户。在对川村委会谢副主任看来,不签字的村民纯粹是“捣蛋”、“搞小动作”,在他的设想中,沧江工业园的建成将带给对二甚至对川村委会新的发展机遇,何必“自己卡住自己”。
试点改革征地
“征地1200亩,要上报国务院的。”普通村民对相关法律越来越熟悉,由于他们自始至终都没见过征地批文,因此坚持认为“里面一定有猫腻”。《土地管理法》规定:征用基本农田以外耕地35公顷(525亩)的,须经国务院批准。
但是,这条硬杠杠被佛山“无影脚”轻松化解了。杨和镇政府承认此次征地没有上报国务院,这是因为佛山已于2001年12月被国土资源部批准为全国第一批征地制度改革试点的五个城市之一,“不要国务院批”。作为征地制度改革试点的好处很明显,譬如:2004年出台的《佛山市深化征地制度改革的意见》规定,“镇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涉及征地的,由市政府审批农用地转用”,以及“镇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征地,无论是否涉及农用地转用,征地时的附件可只报《建设用地呈报书》、《征用土地方案》、《征地范围勘界图》和《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等4个附件,对用地是否符合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有关补充耕地工作是否落实以及地类和权属是否明确的审查确认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完成”。这意味着,镇一级负责“征”,而市则负责“批”。
“市的规定,难道能跟国家的法律冲突么?”佛山市的规定,在谢财成看来已变相违反了国家法律。对于对二村征地一事,高明区杨和镇国土所所长王新庭以“相关信息都要通过高明区国土分局发布”为由拒绝接受南方农村报记者的采访,而高明区国土分区则以“领导在开会”为由未接受采访。
水利设施被毁
虽然两级国土部门噤声,但这次,“镇管征,市管批”的征地报批方式却碰了钉子。杨和镇政府承认,这片土地之所以三年多没有动工,原因有二:一是未取得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手续,未取得用地指标;二是杨和镇正在调整《高明区杨和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该块土地也在被调整的范围内。
无奈之余,国家又在2008年下半年进行卫星拍片,彻查土地违规。为此,杨和镇政府只能在对二村的土地上种上菠萝,应付了事。
政府复绿容易,农民复耕却难。2006年下半年,对二村的灌溉沟渠被填土,电线被剪断,小组内的明冲水闸也被破坏,这导致村民想要继续种田已经不可能。但这难不倒村民,有位村民在该区域内还有13亩鱼塘,为了生计,三年来他一直坚持在鱼塘内养鱼。“只能靠天吃饭了。”他指指天空,喟叹这片鱼塘的收成越来越差。
而让谢财成感到心痛的是,对二村小组这些水利设施是几代村民心血的结晶,累计投入已经超过二百万元,在被破坏后却没有赔偿。
上月16日,高举着鲜红的土地承包证,十几个对二村民站在荒草上,呼吁归还脚下的土地。
不过,在对川村委会谢副主任看来,正是这些村民不交出土地,导致政府无法填土建设,也无法回拨宅基地给有关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