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记者骆南华通讯员卢莹)当南宁市西乡塘区检察院的领导签下“同意逮捕”几个字后,段永续的命运就发生了变化。这意味着,从1月6日开始,他这个校长就因为涉嫌故意伤害罪被逮捕了。
今年44岁的段永续是河南省南阳市人。在被逮捕前,他是南宁市壮新学校的校长。他被逮捕的原因,是因为他将本校一名初中一年级的男生打致骨折。
事情发生在2009年11月27日上午。据段永续供述,当天上午10时许,他在学校教学楼一楼听到二楼有踢门的声音。赶到二楼时,他发现七(2)班的教室门口,有很多学生在踢教室的后门。原来,教室后门被别人从里面顶住了。
段永续将后门挤开一条缝后进了教室,发现后门被两张凳子顶住,一名叫李某的初一学生,背对着后门坐在其中一张凳子上,教室内还有七八名学生。段永续没有问清楚情况,就开始出手打李某。
事发时目击段永续打人的几名学生向警方证实,段校长进门后就问李某“干什么”,李某回答没干什么,校长就用手抓住李某的肩膀往墙上推。李某撞到墙上后,段校长又用脚踢,还抓住李某后颈处,将他往地上甩。李某痛苦地叫了一声,双手抱膝坐在地上哭。
之后,段校长问李某:“你为什么去弄那个后门?”李某辩解说:“不是我。”段永续又逐一问教室内的学生,是谁堵住后门的。教室里的学生都说不知道。段永续又踢了一脚李某才离开教室。
看见校长走了,同学们赶紧过来问李某的伤势。李某喊手痛,大家才发现他的手臂变歪了。
事发后,学生们去上体育课。大家都跑到操场上集合了,李某也跟着走出去,但他没和同学一起列队。当体育老师点名发现少一人时,才发现李某坐在花圃上哭泣。
听说李某被校长打伤了,体育老师马上带他到校医处擦药,并向学校其他领导汇报。李某的班主任将他带到医院诊治。当天上午11时,段永续也赶到医院,与其他老师一道将李某送回家中。
事情的发展没有段永续想象的那么快就结束。经过医生检查,李某的手已经骨折了,需要固定接骨。得知情况后,李某的家长报了警。
南宁市北湖派出所民警接报后,组织当事双方进行协商处理。李某的家长要求赔偿3.5万元,段永续只同意赔偿1万元。
经过一个月的多次协商,由于段永续与李某家属未能协商解决,李某及家属一致要求追究他的刑事责任。2009年12月29日,李某的伤情被法医鉴定为轻伤。同年12月30日,北湖派出所民警传唤段永续,对他进行刑事拘留。今年1月6日,经南宁市西乡塘区检察院批准,段永续被执行逮捕。
据办案的检察官介绍,教师殴打学生,并达到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在西乡塘区尚属首次。从目前搜索的信息来看,在南宁市此前也没有出现过类似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