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时报特约记者李秋恒报道,据台湾“中央社”7日消息,路透社报道,美国国防部 宣布同意出售先进的"爱国者防空导弹"给台湾。台湾“驻美军事代表团团长”淡志隆对 此表示,这应该是旧案的新发展,不是新的军售。
淡志隆说,这项军售应该是美国前总统布什2008年10月宣布售台6项总价约65亿美元的 武器装备中,有关爱国者导弹系统的一部份。
布什宣布的对台6项军售中,包括330枚爱国者导弹及发射系统。上月23日,美国雷神 公司(RaytheonSystems Co.)宣布,已向美国政府取得出售给台湾的爱国者导弹11亿 美元合约,包括9亿6560万美元的硬体设备,以及1亿3440万美元的备用零件。
淡志隆说,路透今天的报导,可能是指洛克希德·马丁公司(Lockheed Martin Corp) 也标到了生产部份装备的合约。
根据美国国防部网站,洛克希德·马丁取得9.68亿美元的“爱国者三型”(PAC-3)升级 标案,包括台湾所订购的“爱三”指管发射等系统。
淡志隆解释说,美国对外军售,依照正规作业程序,从宣布军售起,要经过双方讨论规 格、厂商招标等程序,这项报导所称军售案,应是指布什宣布的那批军售的部份招标结 果,不是新的军售案。
他并说,如果是新同意的军售案,不可能在宣布时即指定负责制造的厂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