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别随意在保障房上附加义务
来源:
人民网
2010年01月08日08:19
日前,全国首个规范保障房小区居住行为的办法《广州市保障性住房小区管理扣分办法(试行)》开始征求意见。该办法规定,如果住户乱吐口香糖、乱扔果皮,在公共场所烧元宝香烛,搭棚种花种菜占用公共地方等,都要被扣分,两年内扣满20分将被收回保障房。被收房的低收入家庭可入住中转房,满1年后符合资格的方可再申请保障房。(1月6日《新快报》)
看看这些不良习惯,不知道的以为中国人多不讲究卫生。其实不过是国人讲究内外有别:家里务必时时勤拂拭,不使染尘埃,但清规戒律出门作废。对于与家里有天渊之别的脏乱公共场所,大家都啧有烦言,但规矩一般是给别人遵守的,事到临头只图方便的不在少数。
这缺点并非只有保障房住户独享,为何扣分却是他们的“专利”?细想起来,无非是商品房产权业主自有,有关部门即使想让生活习惯与居住权共同进退,也无从下手。而保障房住户即使拥有产权,也基本上是与政府共有的,相关部门要修正其不文明行为,因此就有了抓手。
但问题在于,不文明行为当然需要纠正,移风易俗也是必要的,但却与保障房住户的居住权无关。保障房措施体现的是一种公民的社会保障权利,是对低收入群体的扶助。因不文明习惯而剥夺其居住权,不仅是对他们基本权益的侵犯,也与保障房措施人道的初衷背道而驰。再有,两个风马牛不相及的东西都能“捆绑”在一起,那么,是否意味着还有别的“道德因素”都可以绑上居住权这辆战车?
以驱逐利剑高悬居住权之上,大约是能奏效的。但更见效的,恐怕是这一措施传递的错误价值观———道德以物化来衡量校正,将为本已浮躁的物欲推波助澜,而这并不是大众、相信也更非政府想要的结果。况且,简单物化的方法,除了暴露“懒政”的弱点,还昭示了对保障房住户之外的广大人群,在道德引导和建构上的无力。
习惯是最难纠正的,这就更要求相关部门做细致的宣传和引导工作,而不是简单粗暴的“一刀切”。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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