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无权的叶树养或可为标准良民
来源:
人民网
2010年01月13日08:19
韶关市公安局原局长叶树养算是一个有些新鲜的贪官样本。
据报道,叶树养有攒钱的目标,数额为6000万元;有分配设想,2000万元留给儿子,2000万元留给女儿女婿,2000万元自己安度晚年;有收钱原则,“不主动索要钱财、不办事不收钱、不催讨该给还没给的钱、不讨价还价、不嫌弃送多少钱”(1月11日《羊城晚报》)。
人们看到过很多贪官故事,如此有目标、有安排、有原则的贪官,还是第一次看到。这是叶树养案例新鲜的一面。
不过,因为大家没有做贪官的经验,做贪官的也未必自陈心曲,自陈心曲未必心口如一,所以,我们还不能断定叶树养是否真的具有独特性。假如叶树养的故事所言不虚,可能只是他率先吐实;何况我现在还不好判断他是不是真的如此深谋远虑,起码我还没有看到他是什么时候开始定下受贿目标、作出贿款安排、确立收钱原则的。
如果一般地说,叶树养可能要算一个“好人”。他的故事中还没有搞情妇、包二奶的情节,他的贿款安排相当符合好父亲的标准,而且对儿子和女儿是平等对待的。这就可见贪官也未必就坏到了底,还回到做普通人,未必不是标准良民。然而,因为手中有权,而权力又用之于谋取私利,于是成为罪人兼笑柄。
一个具有标准良民之私德的人,成为阶下囚,可以说是悲剧。权力用之于谋取官员私利,可以说是丑剧。权力独大的体制,用权很愉快,而这种愉快又很可能只是积攒着做囚徒的资格,从而实现了贪官的量产化。而且,哪怕是往牢里成批地送人,也很难阻止腐败行为的前仆后继。而且,一个贪官就算是牢底坐穿,也很难说就足够抵消公共生活与公众利益所受到的损害。
尽管叶树养的故事看起来有些新鲜,但值得关注的,仍然不是他个人的特殊性,而是怎样的权力使用才使一些人纷纷走上腐败之道。
不少贪官几乎可以用“五毒俱全”、“恶贯满盈”来形容,不过,在他们当权之时,没有一个是人们可以公开谈论其恶行的,人们只能用顺口溜、起绰号等形式非正式地传播其秽恶故事,表达对他们的愤怒。也有一些贪官是自奉节俭的,事迹败露后,人们又多只是对其加以讥笑。叶树养自然又是一个收获讥笑多于收获愤慨的贪官。
然而,总是把贪官按照“不幸者各有其不幸”那样去分别看待,实在不足以充分认识权力体制对制造贪官的决定性影响。就算那些“恶贯满盈”的贪官,既然能够掌握权力,也不过表明因为权力授受脱离了公众,变成了一种社会逆淘汰机制。而那些私德尚可的贪官,落马后总是被人讥笑,又隐约表明人们仍然多以个人道德来看待贪官的出现。
愤怒或者讥笑贪官,固然不能说有什么不妥,但实在很容易因为愤怒和讥笑而经常忽略贪官产生的根源。叶树养自1988年开始受贿,到2008年案发,“潜伏”达20年,这恐怕不是作案隐蔽和“一把手监督难”的问题,而是个别权力基本上就不存在制约使然。
例如叶树养爱杀猪,这算是一种特殊的个人爱好,在一个正常的权力制度下,他恐怕得像我们看演出那样,自己去买票,但在现在的权力制度下,他的下级就会为他备好肥猪供其“小试身手”。落马了,人们就这是下级投其所好;不落马呢,那就是其乐融融的趣话轶事。类似的官场丑剧在出现的时候,表演者、观看者乃至社会舆论,哪里会有一点点以之为丑的感觉呢?腐败行为和丑态百出的逢迎,于是得到日常的“宽容”,乃至被传为佳话趣事的传诵。
不要怪腐败行为潜伏太深,因为很多摆在面上的腐败行为,尚有待查处。不要老是讲“一把手监督难”,因为既要维持权力自相繁衍生发的制度,则监督实际上也不可能不难。只要不准备打破权力的封闭结构,也就很难避免公共利益、官员个人和政治气氛被腐败侵吞。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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