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全部办结
天山网讯(记者韩晓怡报道)1月12日,记者获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为了帮助维吾尔语系法官准确及时掌握和适用法律、司法解释,统一执法尺度,进一步维护司法权威,提高全区法院系统审判案件质量和审判业务素质,已组织翻译人员及时对相关司法解释内容及理解与适用进行统一翻译并专门编印了维吾尔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公报》。
针对去年1月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阿不拉·卡斯木等两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法律司法解释维语翻译工作的建议》的议案,自治区有关部门及时答复,并采取措施认真进行了办理。
在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我区各族人大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意见(以下简称建议)913件,其中16件被立为议案。截至8月底,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已全部答复完毕。
据了解,这些建议、批评、意见涉及我区基础设施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科技和教育事业、推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减轻农民负担、健全劳动保障体系、维护劳动者正当权益;加强地方立法和提高立法质量、加大法律监督、促进依法行政等方面。其中,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理的建议、批评、意见有881件,被承办单位采纳解决和基本解决的290件,占建议总数的32.9%;已列入计划正在逐步解决的318件,占建议总数的 36.2%;因条件限制等原因留作以后解决的233件,占建议总数的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