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城管人员持假证驾无牌车 遭查处时伤害交警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记者卫华报道:城管人员持假证驾挂有“城建监察”字样的无牌车,在遭到交警查处时对其进行人身伤害。昨日,大冶经济开发区城管分局员工袁某因故意伤害、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大冶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
据了解,12日下午5时许,正值下班车流高峰期,大冶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唐汉华和4名协警来到繁忙的客运站路段值勤。这时,一辆车前没有悬挂车牌的富康白色两厢小车,由大冶大道东风路口方向驶向新街方向,唐汉华立即示意该车停下接受检查。经查,该车车后牌位处也没有悬挂车牌,后车牌处显示有“城建监察”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字样的牌子。该车司机出示的机动车行驶证有效期已过。 根据有关规定,唐汉华拟暂扣该车以进一步调查处理。但是,该车司机及车上一名乘坐人员不予配合。该车司机还与唐汉华发生肢体接触。
约20分钟后,大冶交警大队多名交警赶来增援,将该车暂扣。经查,袁某出示的驾驶证系假证。袁某今年24岁,是大冶市经济开发区城管分局员工。袁某称,所驾车辆并不是单位的车辆。
当晚11时许,大冶市公安局东岳路派出所介入调查。经查,交警唐汉华在纠章时,遭到袁某故意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