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投资红黑榜”的价值解读
邓海建
【话题靶子】成都、昆明等61个国内城市入围“2010浙商投资(中国)最佳城市”候选名单,山西和迪拜则头一次被划入“2010浙商投资预警区域”。这两组由浙商资本投资促进会炮制出炉的名单,以“致全球浙商公开信”的形式,在“2010中国经济走势解析”论坛上高调露脸。(1月10日《青年时报》)
哪个城市有多大投资价值,当然不是浙商说了算;即便是今日浙商评选了这个红黑榜,也并不代表浙商个体对这些城市的亲疏冷热。但是,浙商能搞出这份投资红黑榜,还是很有意思的一件事情。浙商的成熟不仅在于其对风险的把握,更在于其深谙市场逻辑,在最大的斡旋范围内捍卫利益的合法与公平。
商人逐利,“投资红黑榜”其实就是资方的“风险收益榜”,这事有点类似流行歌曲排行榜,与主办方的偏好与利益诉求有着直接关联。
从这个意义上说,山西或者迪拜的“不可爱”,也在市场的“情理之中”。在笔者看来,这份榜单的价值,倒不在于谁上榜了谁落榜了,也不在于哪个城市究竟是红还是黑,而在于这份公信力存疑的榜单凸显出了不少进步的价值理念:首先,它告诉我们投资本身就是笔买卖,政府与投资者之间存在着利益殊异的博弈。投资者不会做亏本的买卖,然而,政府在经营城市的时候为什么不能如此斤斤计较,也列出一个投资红黑榜呢?
其次,浙商的不高兴真实反映了资本与官方对话的困境。其实,早在很久之前,浙商就表示过,“对于山西煤改的方向,我们毫不质疑,但我们对于山西煤改所采取的政策和措施,深表担忧”,比如由政府指定交易对象、交易价格、交易时间、交易方式,比如当初大张旗鼓的招商,现今唯恐驱之而不及,视原定契约以及核准为废纸,置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于不顾—这些问题究竟属实与否,不能各说各话,尤其是面对浙商的指责与发问,还要大开城门做生意的地方政府不能装聋作哑。如何构建一个对话和辩论的平台,让各方自由平等表达意见,是比玩味红黑榜更重要的问题。
一方面我们在忧心忡忡于大量民间游资找不到制度化的出口,一方面又对浙商等民间资本话语熟视无睹。在《民间借贷法》、《风险投资法》、《产权交易法》等姗姗未来的时候,如何盘活并引导民间资本的流向,让它们对实体经济和产业转型充满信心,并尽快减低其沉没成本与交易成本—红黑榜就是最真实的呼声。天马行空的民间游资,其实是有案可稽有迹可循的,他们的一声叹息或者一个媚眼,和4万亿一样可贵而深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