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计生委出新规:官员向媒体“报料”须实名
来源:
新华网
2010年01月15日07:04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日前规定,未经授权、不得就突发事件匿名向媒体“报料”。
该委员会在11日出台的新闻发布制度中规定,新闻发布人员不得以“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官员”的名义,就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可能发生的影响公共生活事件向媒体“透露不确定的核心信息”。
根据这项制度,社会热点信息、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或需要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的信息,将通过政府公报、公告或该市卫生人口计生信息平台等形式发布,需要进一步向社会解释或说明的事项将通过新闻发布会形式发布。
这项制度关于“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有可能发生的影响公共生活的事件原则上在启动事件处置预案后120分钟内发布已掌握的基本信息”、“突发事件的基本信息包括地点、时间、基本事实和现状等”、“发布这些信息后,相关部门需要提供政府立场、政府所采取的措施以及提示公众注意事项等信息”等受到了广泛称赞,但对官员实行“报料实名制”却众说不一,并迅速成为热议话题。
“丛晓波”在署名网文中“为深圳的举措拍手叫好”。他认为,深圳用制度禁止官员匿名向媒体发布信息“有利于增强新闻真实性和时效性”、“保证了信息精确度”;江苏省社会科学院院长宋林飞肯定这项规定“很有好处”,因为它能杜绝“未经证实的消息”;清华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国际传播中心研究员周庆安说,对新闻发布“归口”的做法“一方面能杜绝虚假信息出现、另一方面也能防止信息在传播过程中走样”。
但有网民认为这项规定“给官员向媒体说话增加了一道屏障”。署名“张永琪”的网文说,“匿名与是否失实没有必然联系”;“曹林”则抨击这项规定“关上了信息公开的"门缝"”。
这项规定在当地媒体记者中也引发了议论。一位记者认为,目前一些媒体确实存在为了“抢新闻”而忽视新闻真实的现象,“报料实名制”不仅是对“报料人”的约束,更是促使媒体和记者时刻将“真实性”放在首位;另一位记者则认为,这项规定维护了“信息精确度”,但也有“垄断信息”之嫌。(记者胡谋)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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