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街头等女友被误作吸毒人员抓走 派出所认错
来源: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2010年01月15日08:44
本报横县讯 (本报见习记者)本打算回老家和女朋友订婚,谁知在街头等女友时,被当地派出所误为吸毒人员抓走,还因此受伤。这个“小插曲”让横县百合镇新圩村村民姚增军感到不平。1月14日,经与百合派出所协商,姚增军得到了500元补偿。
回忆当天的情景时,姚增军仍心有余悸。他说,1月12日,他刚从广东回到百合镇,与女朋友约好在一银行门口见面,商量他们的订婚大事。中午12时,他掏出手机正准备给女友打电话时,突然从银行冲出两个人,将他的双手扣住,又有一人拿着一本证件在他眼前晃了一下。他感到很恐惧,本能地挣扎。
姚增军说,当时民警没穿制服,出示证件也只是在他眼前晃了晃。因此,他认为自己被打劫了,于是大叫“打劫啊,打劫啊”。
这时,抓他的两人将他压倒在地,并用手肘勒住他的喉咙,不让他动弹。惊慌中,又有两人向他跑来,掏出手铐将他铐住。姚增军说,他这才明白扣他的人是便衣,于是停止了挣扎。
在审问过程中,姚增军才知道自己被当成吸毒人员抓了。经过尿检及相关调查,民警认定姚增军不是吸毒人员,随后将他放了,并给了他200元钱。这时,姚增军的左眼角以及右腰部出现了伤痕。
最令姚增军痛苦的是,女友听说他被抓的事后,不再接他的电话,“全家人为这件事都吃不下,睡不好”。
姚增军被抓时所在的位置,离派出所约100米。当天,很多群众目睹了这一幕。目击者方先生说,当天姚增军被几名民警抓进派出所,大家都以为他是毒贩,后来见他被释放才知道派出所抓错人了。“派出所没弄清楚就抓人的做法是不对的”。另一名摆摊的女士说,当天姚增军被民警扣住,脸有些肿,“只给200元的补偿不合理”。
1月14日,姚增军和家人来到百合派出所,希望得到一些赔偿。百合派出所所长罗毅表示,当天派出所确实抓错了人,也向他们道歉了,但派出所对此只能补偿300~500元,要是姚增军要求更多的赔偿可以走法律程序,法院判赔多少,派出所就赔多少。
对于已给姚增军200元补偿的说法,罗毅不太认同。罗对记者说,当天民警根据线索去抓吸毒人员,当时只见姚增军一人在“目标地”走来走去,且形迹可疑。由于姚不断反抗,民警出示证件后,他还连呼“假证”,民警才把他制服在地。在这个过程中,出现一些拉扯是正常现象。姚增军及家人要求到医院检查,派出所也陪他到横县人民医院作了全身检查,并确认只是皮外伤,派出所出于人道主义给了他200元钱。对于姚增军提出的名誉权受损的说法,要是他需要,派出所可以把姚增军及女友双方的家长请来,给他们作一个解释,为姚澄清这件事。
经过协商,1月14日晚,姚增军拿到了500元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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