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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名校前校长涉嫌非礼三女教师 上诉得直脱罪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1月15日10:24

苏有恒笑称事件终于了结。(图片来源:香港文汇报)

  中新网1月15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有“状元小学”之称的香港将军澳仁爱堂田家炳小学数年前爆出性丑闻,前校长苏有恒原被裁定非礼3名女教师罪成,被判囚6周。他不服上诉,高院法官指多名女教师声称在被侵犯多年后才投诉,认为原审法官的裁决有误,遂裁定前校长上诉得直,毋须发还重审。

  苏有恒当庭获释,他在散庭后表示:“香港的法律是公正的,事件已扰攘多年,今天完结,希望让无关的老师及学生,得以安宁。”

  经历2次审讯和2次上诉后,终脱罪获释的苏有恒(55岁),表示满意结果。他称自事件后承受极大压力,生活有180度转变,犹幸事件终于了结。他指在这段时间参与义工服务,希望还他清白后可以重投教育界,把自己“仅有的恩赐”回馈社会。他又特别感谢14日到庭旁听的妻子吴慧娴,赞赏她是“近身的天使”。对于会否原谅指控他的女教师,苏表示:“有些人我会原谅。”

  高院法官指应从整个案件去考虑,他解释,案中女事主在声称被侵犯后没有即时投诉,其中C小姐更在6年后才作出投诉,若只个别考虑她一案,甚至不会提出检控。部分的控罪也不稳妥,若非校监田定先会见投诉的女教师,也不会把事件闹大。

  法官又指,重审裁判官以个别控罪去考虑,他却不能根据裁判官的判词,确认被告有罪,因此裁定被告上诉成功。法官考虑控罪涉及时间已久,案件拖延已一段时间及案件对校长的影响,遂决定不发还重审。

  苏有恒在2007年第一次审讯时,被控13项非礼罪,涉及4名女教师,经审讯后被裁定10项非礼及3项普通袭击罪成,判囚12周和罚款3000元。他不服上诉得直,10项非礼罪发还重审。重审后他被裁定9项非礼罪成。该9项控罪指,于2000年9月至2006年6月,苏分别在校长室及在一名女事主的车内,非礼3名女教师,包括触摸女教师的大腿、臀部、内裤边及胸围带。

  这次虽然非礼罪脱,苏仍涉及在任校长时,将总值25万元工程合约判给胞弟的工程公司而被控。
责任编辑:刘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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