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花絮
江西南昌市市民刘平(化名)起诉市里“三桥”捆绑收费,但1月10日传来消息——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不予立案。
2009年4月,南昌市有关部门作出决定,在全市范围设立14个点,开始征收南昌市机动车辆路桥通行费,即对贷款建设的城市道路桥梁南昌大桥、新八一大桥以及生米大桥“三桥”捆绑收费,共计680元。《法制日报》
实行费改税后,任意收“买路钱”没那么方便了,但方法总是人想出来的,而强势的政府部门要想出办法,是比较容易的。“三桥”捆绑收费即表现出在收费上的“开拓创新”精神。图/张建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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