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鸿都生前与父亲的合影 |
甲流患儿出院时是活婴
警方:尚未发现有人在此事件中涉嫌犯罪
本报讯 广州市卫生局昨日发文回应甲流男童弃尸事件。针对媒体提出的婴儿具体死亡时间是在出院前还是出院后的疑虑,卫生局在通报中再次重申:根据医院医生病程记录、监护记录及出院记录等资料,患儿出院前仍在重症监护室进行积极治疗,出院前是有生命体征的活婴。
另据公安部门透露,根据调查结果和鉴定结论等综合分析,目前尚未发现有关人员在此事件中有涉嫌犯罪的事实。
出院前是有生命体征的活婴
卫生局在通报中回放了整个事件的经过:患儿周鸿都,3岁,于去年11月26日到中山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就诊,于12月3日转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住院。入院诊断为“流感(H1N1)、急性支气管肺炎、呼吸衰竭和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卫生部门表示,在调查过程中,未发现医院在患儿的诊疗过程中有违反传染病防治的有关规定及相关诊疗常规的情况,医院一直采取积极措施对患儿进行救治。从患儿家属在医院多次的谈话记录、患儿父亲亲笔签署的“自动出院声明书”及医院监控录像可显示,患儿家长是了解患儿的情况并主动提出出院要求的。
针对媒体提出的婴儿具体死亡时间是在出院前还是出院后的疑虑,卫生部门在通报中再次重申:根据医院医生病程记录、监护记录及出院记录等资料,患儿出院前仍在重症监护室进行积极的治疗,出院前是有生命体征的活婴。患儿出院前,其父亲亲笔签署自动出院声明书,而且其父亲已清楚了解到:患儿的病情不应出院。也知道如果出院后患儿可能出现的情况,但仍坚持带患儿出院,并声明出院后患儿出现的任何变化与医院无关。
医院不能强制阻止患儿出院
卫生局称,病人家长主动要求出院时,经医院反复解释病情并劝阻无效后,医院按常规程序办理了出院手续并同意其自动出院。在此过程中,院方已尽到了告知的责任,并努力进行了挽留,虽然当时患儿病情危重,但出于尊重患者家人的知情选择权,最终医院同意患儿自动出院。
卫生局表示,医院不能通过强制手段阻止患儿主动出院。去年7月,国家卫生部针对甲型H1N1流感向社区扩散的情况,为进一步有效开展相关防治工作,对甲型H1N1流感防控措施进行了调整,发布了卫生部2009年第9号公告,将甲型H1N1流感由“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调整为“乙类传染病,并采取乙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根据相关规定,除了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外,其他传染病不能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医院应该体现更多人性关怀
但卫生局也提醒,医院虽然尽到了救治责任,在患儿主动出院的处理上也尽到告知和劝阻的责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符合诊疗和法律规定,并不等于工作没有缺陷。医院在事件处理中应该可以做得更好,做更细致的家属沟通工作,尽更大的努力来挽留患儿,不应拘泥相关的规定,要体现更多的人性关怀,不放弃任何一丝挽救患儿生命的机会。
卫生局提出,今后应在社会上加强宣传殡葬管理的相关规定,正确处理和对待死者尸体,一方面这是对逝者的尊重,另一方面也符合公共卫生的要求,保障公众权益。
另外,记者还从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获悉,去年12月9日上午,有群众报警称在白云区太和镇北二环石湖出口北往南方向桥底的水沟内发现一具小孩尸体。接报后,白云区公安分局迅速出警处置,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开展调查工作,并委托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对小孩周鸿都的尸体进行解剖、病理检验等鉴定工作。根据调查结果和鉴定结论等综合分析,目前尚未发现有关人员在此事件中有涉嫌犯罪的事实。(周乐瑞 王普 穗宣)
事件回放
2009年12月9日上午,在荒僻的广从路北二环高速路桥下,3岁重症甲流患儿周鸿都被发现时,蜷缩在一个密封的背包内,已死亡。从现场找到的病历报告发现,就在3天前,周鸿都仍活着地躺在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的隔离病床上,接受治疗。
此事经新闻媒体报道后,舆论一片哗然,各媒体又纷纷进行追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