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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打黑审判剥茧抽丝 集体翻供案中案并存(图)

来源:北京晚报
2010年01月17日15:37

龚刚模
龚刚模

乌小青
乌小青

  重庆打黑路线图:审判剥茧抽丝

  今年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座谈会纪要》,重点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个特征”作了更加具体的规定。这份《纪要》将进一步指导各级政法机关正确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从2008年6月开始,“重庆打黑”的侦破抓捕一路雷厉风行,喝彩声不断;然而,当“打黑”进入诉讼庭审的“收官”阶段之后,却数次枝节横生。在争议中继续前行的“重庆打黑”,不仅在规模与力度上堪称“空前”,亦在司法层面提供了一个鲜活多维的样本。

  改头换面:渗透到多个领域

  重庆黑社会的今生

  当年“袍哥”的经济来源,主要有富裕“袍哥”的投资;“拜码头”、开茶馆的收入;大摆赌博、抽头吃利;经营烟毒、囤积粮食油脂以及贩卖枪支弹药武器等。这些几乎和今天的涉黑团伙如出一辙。

  “女赌王”谢才萍开设赌场,抽头吃利;黎强则开设“洗码”公司,组织重庆商界的老板们去澳门赌博。“猪霸”王天伦靠暴力手段垄断了当地70%的生猪生意,在重庆的一些市场上,不仅有肉霸、菜霸,甚至还能进一步细分到猪肉霸、牛肉霸、猪脆骨霸;在建筑业还有石霸、沙霸、砖霸。小商贩们不得不向“大佬”们“拜码头”交保护费,有些地方连摆摊卖菜的也不能幸免。

  不过,现在重庆的涉黑团伙远比当年的“袍哥”更加复杂与“高端”。如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所说:“在具有一定经济实力后,黑社会组织往往不惜重金向政府机构渗透,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建立盘根错节的关系网,寻求非法保护。”

  重庆市非公有制经济促进会会长黄伟说,“现在的黑社会远远不是简单的打打杀杀,它已经渗透到了各个领域,作为中小企业,根本就应付不了。”

  “比如,他要兼并企业,他的线人会率先发现那些缺少资金的企业,之后找你要借款给你,就是高利贷。他起初的态度很好,你晚几个月还也可以,但是他突然间就会翻脸,要你偿还,不行,那就拿你的企业来做抵押,他的马仔们就出面了。”

  谢才萍之流能够找到强有力的保护伞,而黎强和陈明亮更能直接为自己捞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这样的政治资本,这在当年的“袍哥”大佬里也是难得一见。而值得注意的是随着财富与实力的积聚,他们已开始向更高的层面渗透。

  被告集体翻供

  2009年10月12日,“重庆打黑”进入案件审理阶段。然而,庭审却并没有像前期的抓捕工作那样雷厉风行。

  首日开庭的是杨天庆涉黑团伙案。在法庭上,包括杨天庆在内的9名被告突然集体翻供,推翻了此前在公安机关的供述。检方对杨天庆团伙指控的涉案罪名多达10项,包括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等。

  而杨天庆则辩解称,自己没有收入来源,根本无法组织以及维持涉黑团伙。“马仔”们则异口同声地说,没有参与涉黑组织,即使犯了案,也只是无组织的普通作案……

  下午5时,杨天庆在最后的总结陈述中突然表示:“因为案情相当复杂,我要求法庭重新审理”。此言一出,参与和旁听庭审的人们一片愕然。因为这个突发的情况以及“控辩双方在证据和罪名适用方面存在重大分歧”,该案没有当庭宣判。

  集体翻供不仅仅出现在杨天庆案。

  七天之后,万州张波、张涛涉黑团伙案开庭审理,14名被告当庭翻供。

  检方指控张波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组织等多项罪名,其团伙开设赌场,并专门有人持杀猪刀“罩场子”,每名骨干都有各自手下。对于公诉人指控,团伙成员们都极力否认。

  23岁的张波辩解说他的团伙不是黑社会,没有组织。“我开赌场就是为了赚钱,就像做正当生意的一样,没有想成立组织,我们这么年轻,怎么能当老大?”多名被告则翻供说他们到张波的赌场只是“为了耍”,并不是“罩场子”,杀猪刀也是各自前往同一个铁匠铺打的,张波并不知情。被告人陈小春称,他的证词是遭到“刑讯逼供”的,其他13名被告也跟着称“没看过笔录”。

  被告们的集体当庭翻供给检方带来了困扰,也让打黑案件的审理变得复杂而艰难。

  未完结的“案中案”

  原定2009年12月7日开庭的龚刚模、樊奇杭涉黑案,延期至2010年1月5日才开庭审理。

  龚刚模曾经是重庆有名的摩托车销售奇才。检方诉称,龚刚模通过提供大量资金供刑满释放人员樊奇杭发放高利贷、无偿给予旗下“保利夜总会”40%股份等方式,扶持樊奇杭组织发展壮大。樊则纠集社会闲杂人员,为龚刚模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暴力支持,逐渐形成了以二人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检方认定,包括去年重庆爱丁堡“6-3”枪案在内的多起犯罪均为该组织所为。

  在庭审中,龚刚模说自己确实没有受到刑讯逼供。他说,在进入看守所的第一天,警员就告诉他:“上面有交代,跟你这样的亿万富翁打交道,要文斗,不要武斗。”在第一轮自行辩护中,龚刚模就提出自己有检举律师李庄的立功表现:“我检举了李庄,他教我作假证,说被刑讯逼供,而我确实没有被刑讯逼供。说我受伤也是李庄教我的,他告诉我只有翻供,说被刑讯逼供了才死不到。”

  而同案的樊奇杭在出庭时坚称自己在看守所遭受了“非人待遇”,樊的辩护律师在庭审中也始终抓住这一点,为其辩护。樊奇杭之下,多名被告人都在庭上称当地公安机关在审讯时采用了非正常手段,自己的供述乃是迫于压力所作。

  该案主诉检察官则表示“刑讯逼供”成了被告试图脱罪的遮羞布。在庭审临近尾声时,樊奇杭的亲属在旁听席上一度情绪失控,以至于从座位上站起大骂公诉人,被法警带离了法庭。

  龚刚模在最后陈述时说,自己是一个没有文化的人,一些所作所为确实触犯了法律。龚还说,多年来自己一直是个性格懦弱的人,因此受了不少委屈,但相信法院会对自己公正判决,自己也不再承受不该受的委屈。

  三天后,“李庄案”一审宣判,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以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判处李庄有期徒刑2年6个月。李庄的辩护律师高子程表示,他已经拿到了李庄的授权书,将代表李庄提出上诉。如果重庆一中院维持原判,他们将逐级申诉,直至申诉到最高人民法院。而早前审理的龚刚模案仍未宣判。

  在押高官自杀

  2009年11月28日中午12时31分,羁押在重庆市第二看守所的原市高级法院执行局局长乌小青避开监控摄像头,用一条棉毛裤裤腰绳结束了自己57岁的生命。此时,他涉嫌与涉黑组织勾结牟利的一宗拍卖案正处在审查起诉阶段。当时的媒体报道称,乌的死令相关案件的侦破工作,很难再有突破性进展。有消息称,当时的两名值班干警被隔离调查。

  最先提出质疑的是乌小青的家人,他们认为乌小青如果想刻意逃避监控,晚上肯定比白天更不易被人发觉,为什么要选择中午这个时段?随后提出质疑的是媒体。第二看守所曾被评为国家一级看守所。它的管理和信息化监控,在重庆全市的监所中是最为先进的。而且,身为市高级法院执行局局长,乌小青完全能判断出他所涉嫌的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并不足以被判死刑。

  一个副厅级涉案官员在羁押时死亡引起了舆论的高度关注。这个突发事件给正在进行中的“重庆打黑”带来一丝阴影。去年12月17日,重庆市政府新闻发言人文天平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重庆涉黑法官乌小青自杀事件”中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认定和处理工作正在按相关程序进行。

  2009年7月,乌小青被重庆市第一检察院批准逮捕。检方称,1998年到2008年,乌小青先后索取、收受多人贿赂共计人民币357.5万元、港币10万元,涉嫌受贿犯罪;同时还查明,乌另有518万元人民币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与此同时,曾经获得过“重庆首届十佳女律师”称号的涉案律师胡燕瑜被曝光为乌的情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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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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