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谁会发布年度“不对话事件”
来源:
人民网
2010年01月19日09:18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发布了2009“年度网络对话”关键词和十大事件。“政府与网民的良性互动”和“参与和改变”,入选“网络对话”关键词,入选的十大事件为王帅帖案、邓玉娇刺官案、钓鱼执法事件、公众举报网站开通事件等。
如果我们承认有“网络民主”,那么它已经是可以为公民社会的建设做点实事的重要渠道。这种信息凝练与传播工作,以推出网络对话典型的方式,鼓励、启发地方权力与参与公共事务的网民,可以说“片面记录”了部分社会发展历史。
灵宝市平反网友王帅发帖案是保障网民表达权的经典案例;邓玉娇案得到“公正处置”是政府与无良官吏果断切割的经典案例;番禺停建垃圾焚烧发电厂,听取民众意见改进公共决策;云南组织“躲猫猫”网友调查团,宣传部门与民众合力寻找事件真相;上海“钓鱼执法”案峰回路转,权力尊重权利的上海样本;云南网络应对昆明螺蛳湾群体性事件,与网络流言抢夺话语权……观察这些事件,它们有着什么样的共同点呢?要点有二:
其一,公权与民权、私权形成对峙。民声质疑官理,民众PK官府,质疑之声经网络传播成为全国性的公共话题。网络对话并非在当事人、涉事人之间进行,“无直接利益”的大众自发参与对话,官员感受到强大的舆论压力,而后谨慎从事,“宣传口径”和原有决断有所改变或调整。
其二,事件之所以被公众关注皆因涉及公众基本权利。事件触及社会敏感点,引发恐惧,触发善良,大家都意识到其处理结果将对全体国民的权利得失可能会有较大影响。如邓玉娇一案,反映了公众对“反抗侵犯权”的强烈诉求,此舆情尤能说明社会矛盾之深刻、官民对立势态之险峻。而排序第一的王帅帖案,则反映出公众已经将表达权视为自身的权利底线,普遍对“一切权利从表达权开始”的道理有所领悟。
从网络对话的典型中,官方至少可总结良性互动取得了成绩,网民与网络传播业者,亦可多少获得一点成就感。不过也该看清,之所以有网络对话的正面事例,本是权力允许就此对话的结果。如果权力硬着头皮对此置之不顾,谁也无可奈何;如果权力真的以为对话话题会有伤权力之根本利益,它的办法是直截了当地取缔相关信息,禁止“重要信息”的出现和扩散,从而使对话的可能性彻底消失,这,更是无可奈何。
对国民基本权利可发生更大影响的,其实是那些“不对话”和“不许提起”的话题或事件。例如,强拆自焚案,就是“不对话”的特大网络热点事件。由于事关各地权力土地财政命根子,事关全国各地的“被强拆大军”的权益说法,于是,网民不仅找不到对话的对手,连单方的表达也被取消。
既然更广泛、更重要的权益集中于“不对话事件”和“不曝光事件”的话题,更大的进步、更好的成绩,也就是增加“对话事件”,压缩“不对话事件”和“不曝光事件”。权力不和民间对话,权力随意取舍对话话题范围,权力可以挑选自家人代表民间权利开展“被对话”活动,这种的权力的合法性应该被质疑,若不就此质疑,社会将难言进步。
推出网络对话十大事件很好,要是记录和发布年度“不对话事件”就更好了,我希望这个创意在本年度就可以付诸实施,不管谁做了这件事,都很了不起。
(作者为知名网友) (来源:《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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