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药品审评以疗效为判断依据 鼓励创新
来源:
新华网
2010年01月19日18:46
新华网北京1月19日电(记者黄小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吴浈在19日闭幕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指出,2010年要严格药品审评工作,不论新药还是仿制药、改剂型药,其审评都是以疗效作为判断的依据,都有创新的本质要求。
“新药要有新疗效,解决新药不新的问题;仿制药要与被仿药品一模一样,解决低水平重复的问题;改剂型要有明显的临床使用优越性,解决无序改剂型的问题。”吴浈说。
据介绍,为实现药品审评的规范化、标准化,国家药监局积极推动“创新药物研发和评价规范体系”“国家新药审评数据支持体系”“重大新药创制成果转化与应用服务体系”等体系构建。
统计显示,2009年我国新受理的药品注册申请3357件,新药申请比例达到35%,注册申报的数量和结构保持在相对合理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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