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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阳八旬老两口住窝棚 有儿有女曾有两套房

来源:东方今报
2010年01月20日05:04

  有儿有女洛阳八旬老两口住窝棚两年 儿女不养娘犯法

  记者 李娟娟 实习生 严坡/文图

  今报洛阳讯 洛阳一对八旬老夫妇,膝下有儿有女,不缺钱也不缺房,却不愿意回家住,栖身于水渠边简陋窝棚里整整两年。

  八旬老人住窝棚两年

  在洛阳市洛龙区洛阳第四职专附近的水渠边上,两年前突然出现了一个简易的窝棚,这个不足20平方米的“房子”里,没有电。塑料布裹着木板的墙壁,四处透风。“不冷,漏风的地方,俺们用破被子里的棉花堵上了。”今年已85岁的孙兆孝和83岁的老伴贾春花,一直住在这个窝棚里。提起他们的“房子”,俩老人说,有个地方住就不错了。

  1月19日11时,孙兆孝老人说,其实他们家里并不穷,膝下有5个儿女。“他们在这儿住了都两年了,平时自己种菜吃,还养着一条小狗,挺可怜的。”洛阳理工学院西区一女大学生说,学生毕业后,常把棉被送给他们。

  老人原本有两套房子

  老人原是西杨屯村的村民,洛南新区开发后,两位老人每人分了一套30平方米的房屋。贾大娘的分给了大儿子,孙大爷的分给了二儿子,但新房子下来后,他们却无处居住了。

  大女儿孙雪真介绍,贾大娘平时爱收些废品,大嫂就不让她在家里住了,心里憋屈的母亲只好一个人离开了家。父亲知道后不放心,就和母亲一起搬到了外边居住,没想到这一住就是两年。“俺住楼不习惯,才搬到这儿的。”贾春花说,自己“离家出走”和大儿媳没关系。

  记者从洛龙区古城乡政府了解到,孙兆孝的两个儿子都居住在洛阳龙祥小区,住同一幢楼,家庭条件都不错。“应该让他们的儿女承担责任。”洛阳古城乡政府民政所负责人刘灿军说,由于孙大爷的两个儿子一直不和,对于此事村里也曾多次调解,但都没解决。最后只好给两位老人办了城市低保,每月发190元的生活补助。

  刘灿军认为,最好的办法是村里包村干部调解,包村干部对他们的事都比较了解。但这样一来,对他们家庭影响就不好了。如果老两口的两个儿子都不想让老人在家住的话,可拿出一部分钱让老人住养老院。

  儿子不养娘那是犯法的

  对于孙大爷和贾大娘的情况,河南航星律师事务所律师徐义轩说,凡是有赡养能力的子女,都应当承担这一义务,不仅要给年老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提供经济上的帮助,还要给予精神上的慰藉。

责任编辑:张若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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