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扫黄不能以妨碍公民通信自由为代价
![](https://photocdn.sohu.com/20070109/Img247496067.gif)
来源:
正义网-检察日报
2010年01月20日03:43
扫黄要有边界意识,起码不能扫到老百姓的床上去;手机扫黄也要“投鼠忌器”,避免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和正当的通信自由。
几天前,当我看到“手机发黄段子被关停短信功能”的报道时,以为这又是一条假新闻。但几天过去了,这条新闻没有被证伪,而是被证实:据1月19日《科技日报》报道,中国移动上海分公司表示,他们会根据公安部门提供的一系列关键词对手机短信进行先期过滤,一旦发现有问题,将对该手机号码进行暂停短信功能的处理,用户若有异议,可去公安部门对短信内容作鉴定,如果公安部门认定该短信属于“黄色淫秽”范畴,该用户的手机号码将永久作废。
对于手机扫黄,我们坚决支持;不制黄、不贩黄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应守的法则,这些我们都懂。但是,扫黄要有边界意识,起码不能扫到老百姓的床上去;手机扫黄也要“投鼠忌器”,避免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和正当的通信自由。
中移动根据公安部门提供的一系列关键词对手机短信进行先期过滤,而这“一系列关键词”究竟包括哪些词语,目前我们并不知晓,这显然是不应该甚至很可怕的。你要阻止人们用手机发“黄色淫秽”信息,首先得让人们知道什么关键词涉黄,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必然要求,否则就相当于给老百姓“下套”,给消费者设置“陷阱”,这比一些交警“暗中执法”更让人难以理解和接受。
实际上,通过设置关键词来过滤手机短信,这种方法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大可质疑。就此,我愿意给有关方面讲一个笑话:老师让小学生造句,题目为“吃香”,小学生造曰:我很喜欢吃香蕉;题目为“从前”,小学生造曰:小明从前门进来;题目为“天真”,小学生造曰:今天真热;题目为“如果”,小学生造曰:汽水不如果汁营养;题目为“天才”,小学生造曰:我三天才洗一次澡……前不久就有这样一件尴尬事:南京电子技术研究所网站上的一些页面无法访问,究其原因,原来是“民用雷达广泛应用于……港口交通管制等领域”这段内容惹的祸,正常的“港口交通”因“口交”二字变得敏感,网页被屏蔽。这样的事情很搞笑吧?那么,谁能保证有关方面设定的敏感词不会“滥杀无辜”,从而影响人们的正常通信呢?
更重要的是,制黄、贩黄、利用淫秽色情牟利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而朋友、熟人之间用手机发送“黄段子”,在对方愿意接收的情况下,其实就相当于两个人悄悄地说荤话,既不违法更不犯罪,这种行为不会对第三方、对社会构成任何危害。进一步说,一个人用手机给自己的妻子发“黄段子”,这其实与夫妻二人在卧室里(或床上)说“私房话”没什么区别。既然夫妻可以在卧室里(或床上)说下流话,那么夫妻之间就可以用手机发“黄段子”。夫妻私下里说的话再下流,也不关他人的事,同样,夫妻之间用手机发“黄段子”不关他人的事,更没有中移动什么事。
不得不再次强调,公民通信属于个人私密领域,涉及公民的隐私权,任何权力都不应随意干预,更不能窃听窃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https://news.sohu.com/upload/pagerevision20090916/pic03.gif)
上网从搜狗开始
民生视点
沈阳男子曾令军在这不足20平方米的厕所小家生活了五年,还娶了媳妇,生了大胖儿子……
今日热点
温家宝总理在记者会上表示,现在改革到了攻坚阶段…[详细]
汪成荣面临的奖金被收回再分配难题,并不是一个单一事件。[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