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新闻中心 > 国内万象 > 最新要闻 > 世态万象

浙江海宁一打工男子强奸四岁幼女获刑五年六个月

来源:人民网
2010年01月21日08:09
  浙江海宁一名4岁的幼女被歹徒强奸。1月20日,浙江海宁法院判决了这起骇人听闻的强奸案。被告人班某以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据了解,被告人班某是河南省夏邑县人,今年28岁,在海宁市许村镇某厂打工。2009年9月22日中午,被告人班某在其租住的许村镇某村的租房内休息时,被害人陈某(2005年10月8日生)到其租房内看电视。后被告人班某见只有被害人一人,遂七歹心,对被害人实施了奸淫。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班某明知被害人系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与之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且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遂作出了上述判决。(记者李飞云通讯员郭百顺)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刘晓静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发表评论前请先注册成为搜狐用户,请点击右上角“新用户注册”进行注册!
设为辩论话题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