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21日电(张雪花)随着互联网与手机媒体“扫黄”行动的强力推进,我们看到,网上“干净”了许多,手机不良信息也少了许多。但我们绝不能由此麻痹大意盲目乐观,须知道,网络黄色信息并不是“纸老虎”一捅就破,它们不仅残部尚存,而且变着戏法,玩起了“躲猫猫”。面对网上“黄毒”愈来愈隐蔽等一系列新态势新特点,如何乘胜追击,密织罗网成为广大网民高度关注的焦点。他们纷纷建言献策,急切呼吁:打好“韧”战,绝不能让“黄毒”死灰复燃!
针对新情况新特点,网友吁“对症下药”快速行动!
在强力扫黄的高压态势下,网上“黄源”为了逃避监管,谋求隐性生存,也在不断变换形式,呈现出隐藏深、发现难、处置难的特点。拿手机媒体来说,一些“黄源”要么转移阵地逃避处罚,要么改头换面规避检查,技术更高明,手法更为狡猾,给扫黄工作带来较大阻力。新华网友“王某”认为,必须在前一阶段手机“扫黄”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分析新情况研究新特点,及时拿出新对策。他认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重点,应集中在强化提供手机运营服务的运营商的监管职责方面,保证其从技术上对手机传播的信息内容实施有效监管。
互联网治“黄”,同样也遇到类似的“隐”性问题。比如BT下载,由于一些视频内容只有下载后才能观看,而为下载提供的索引仅仅是一些“擦边球”式的标题和图片,因此与互联网、手机平台上直观的黄色图片、色情信息相比,来自BT下载的淫秽视频内容更加难以察觉和防范。对此,网友“小蜻蜓”认为,除了加强监管完善相关机制,增强技术手段与管控能力,非常关键。针对新动向必须“对症下药”快速行动。
斩断利益链是关键!网友为“发黄段子停短信”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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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京、上海、广东三地相继传出“手机发黄段子停短信功能”的消息,多数网友深表支持。新华网友“小李杜风”盛赞其“有效切断了手机黄色短信利益链的关键一环,具有治标更治本的效果”。
反观淫秽色情信息之屡禁难绝,最重要的原因还是一个“利”字。网友“颠笨笨”将矛头直指运营商,他尖锐指出,为黄色网站接入手机短信群发功能的移动通讯运营商是手机黄色短信的源头,应专门立法予以重罚。网友“冬日阳光”则建言,作为扫黄执法者,不能仅着眼于对违法个案的直接打击,要努力斩断黄色信息产业链。
据悉,截至去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3.84亿人,手机网民2.33亿人,占整个网民的60.8%,手机上网已成我国互联网用户的新增长点。巨额利益面前,如何彻底割掉黄色信息这一“毒瘤”,确实颇为考量相关部门的技艺与能力。网友“舒浩”给出了细致的操作思路,他说,治理手机“黄毒”,需要将其中的利益链条摸清理顺。哪家提供了什么信息,哪户拥有什么技术设备,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都需要相关部门来一一厘清。
据了解,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日前开展的为期一年的手机治“黄”专项行动,已将斩断“黄毒”信息利益链中的黑手作为重点之一。扫黄要重长效打“韧”战!严防“黄毒”卷土重来!
网络低俗信息的趋利性决定了其在相当一段时期内难以根除,我们不能指望“毕其功于一役”,除了打好持久战,别无选择。网民“钟明”建言,针对网络淫秽色情信息顽固性、反复性和隐蔽性强的特点,应将完善相关法律与促进防范技术进步相结合,建立扫黄打非的长效机制,避免突击性、运动式执法一过,网络“黄毒”死灰复燃。网友“小培”也表达了类似的担忧,如果不能把打击遏制的成效用切实可行的制度固定下来,把多部门联合执法的强大威力用明确的职责分工、常态化执法坚持下去,涉黄现象就很可能沉渣泛起,卷土重来。
网民“星雨”希望能立法保护青少年免受“黄毒”,他在帖文中说,我国现有的《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对黄色信息危害青少年的行为,没有作出相应的规定,建议尽快完善立法,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
网友“竹简”则提出了八字忠告:成绩面前,尤须清醒;铲除黄毒,人人有责。
全国“扫黄打非”办日前透露,从2009年12月4日至2010年1月15日,全国“扫黄打非”办、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联合举报中心共计接收有效淫秽色情和低俗信息网站举报信息90253条,其中网上举报88421条,电话记录183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