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宣传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中国网的信息采集工作,规范供稿流程,扩大网站对外宣传平台影响力,达到互利双赢目的,中国网新闻中心从即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征集通讯员,特通告如下:
一、通讯员征集范围及对象
*中国境内(含港、澳)各级政府新闻宣传部门、解放军武警部队新闻报道机构、企事业单位媒体公关部门。
*通讯员应为以上部门从事宣传管理工作、有宣传报道任务且经验丰富的人员。
二、通讯员供稿内容及要求
*通讯员所在部门管辖区域内经济、社会、文化动态、节庆、会展、生活资讯等方面的信息;
*通讯员所在行业、部门的发展信息,人物报道等信息。
*通讯员所提供信息要求:真实、及时;导向正确、格调高尚;文字流畅、图片清晰。
三、通讯员资格获得方式
*线上注册。欲参加新闻中心通讯员团队的人员,须将 姓名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工作单位证明人 通讯地址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发至邮箱 tongxun@china.org.cn 以供审核。一经通过,将以电子邮件告知,并寄出公函。
*公函回执。通过在线审核的人员,新闻中心向其所在单位发出公函,并接收回执。无回执者,不可注册为新闻中心通讯员。
四、通讯员责任、权利及义务
*通讯员为中国网新闻中心特约供稿人,不得以中国网通讯员名义从事所在单位职权范围之外的采访、经营活动。
*通讯员可以电子邮件方式向新闻中心提供文字、图片信息,所供稿件具有优先使用权。采用稿件署名“中国网通讯员***”。
*稿件一经使用,将在新闻中心下属各版块按类别登载,登载链接以电子邮件形式回复通讯员。
*遇重大事件,通讯员有义务向新闻中心及时提供相关信息。
*通讯员有责任提供本地区、本行业内有新闻价值的活动、事件、人物线索,供新闻中心采访报道。
*通讯员及所在单位提供审核信息、新闻素材务必真实有效。若有伪造,一经查实取消供稿资格;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新闻素材由通讯员及所在单位自愿提供使用,新闻中心不支付稿酬。
*新闻中心定期评选出十佳通讯员、十佳供稿单位、十佳新闻素材等奖项。
*新闻中心通讯员注册人员,即视为认同本通告所述。
*本通告最终解释权在本网新闻中心。
中国网新闻中心 200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