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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政协委员建议:深化闽台创意产业合作

来源:新华网
2010年01月24日11:15
  新华网福州1月24日电(康淼、王伟)“文化创意产业将进入一个新的增长周期,闽台之间应在共同利用、挖掘中华文化资源的基础上,生产出更多优秀的文化创意产品。”正在此间举行的福建省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福建省政协委员国桂荣建议深化闽台文化创意产业合作,将其打造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国桂荣表示,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可为地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一条有效路径。随着发展方式的转变,文化创意产业将进入一个新的增长周期,未来五到十年里,将有更好的发展前景。福建与台湾之间有着独特的“五缘”优势,有着广泛的文化产业合作基础。

  近年来,福建省成功举办了“海峡两岸创意产业合作与发展高峰论坛”和“首届海峡两岸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交易会”。福建省有关部门积极推动闽台在影视艺术产业上的互动。《闽台同唱一首歌》《相约东南》《妈祖之光》等已成为两岸文化交流的重要品牌。

  去年5月,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推动文化与经济融合,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建立海峡两岸文化产业合作中心,着力培育专、精、特、新文化企业,努力使海峡西岸经济区成为全国重要的文化产业基地。”

  国桂荣建议,福建省应指导各地根据城市的资源禀赋、要素特点和发展取向,制定差异化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战略,主要支持福州、厦门和武夷山三个城市突出发展闽台特色文化创意产业。从行业和项目来说,要侧重发展文体旅游会展业、动漫游戏业、演艺娱乐业、工艺美术品业和创意设计业。

  国桂荣建议,应整合福建省当代艺术、历史文化、闽南文化、宗教文化等资源,加大闽台旅游、会展、商业、文化产业融合互动发展,促进社会、文化资源转化为旅游产品,适时推出闽台游等文化旅游线路。加强动漫产业的对台合作,积极争取在闽设立首个试点城市。

  国桂荣还建议,推动海峡两岸影视动画产业合作试点工作在闽开展。吸引台资投入福建演艺娱乐业,鼓励福建的专业剧团到台湾进行商演。引进台湾知名设计机构、工作室入闽,利用厦门、福州等地的旧厂房或相应的区域兴办创意设计产业园区。
责任编辑: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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