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文章:启动“全民最低保障住宅制度”
只要政策设计得好,我们就可以再次将房地产对经济稳定的威胁,化作发展的机会,帮助中国躲过可能存在的超级通货膨胀的威胁
文/赵燕菁
2009年12月11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全国平均数据显示,11月房价环比上涨1.2%,折算成全年涨幅接近15%,个别城市的环比涨幅超过2%,折算成全年涨幅超过25%。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刚一开完,12月14日国务院就召开常务会议专门研究房地产调控政策,凸显了年底住宅价格突涨带来的紧迫性问题。
在2010年,会不会再次出现“政策性拐点”?整个房地产市场都在屏息以待。
通胀预期是怎样形成的
谈论任何价格现象,都不能回避货币问题。房价也不例外。
尽管不同的货币理论对货币增减如何影响经济意见不一,但都认为合意的货币数量同社会财富数量间存在对应关系。如果这种对应关系发生变化,就会出现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
假如货币流通速度为一个稳定的恒量,市场上货币存量是100元,市场上财富的价格就是100元。现在货币数量没有变,财富升值30%,此时,货币就需要相应增加30元,否则,单位财富的市场标价就会下降,出现通货紧缩;如果财富损失30%,市场就需要减少30元的货币,否则,单位财富的市场标价就要提高,导致通货膨胀。
任何物品市场价格的提高,都是在“吸收”货币;相反,物品市场价格的降低,都是在“释放”货币。前者使货币倾向于不足,后者使货币倾向于过剩。
在经济高涨的周期,商品供不应求,消费者间的竞争使得市场价格节节攀升,企业利润增加,此时,必须释放货币,避免通货紧缩,满足交易的需求;而经济衰退的周期,商品供给过剩,生产者不断杀价,使得市场价格全面暴跌,企业债务增加,此时,就要回笼货币,避免通货膨胀。简言之,“利润增加货币需求,亏损减少货币需求”。
2008年下半年以来,为了应对金融海啸,国家在短时间内释放了巨量货币。M2增幅高达29.42%,不仅远高于2009年年初定下来的17%的增幅,而且也远高于GDP+CPI的增幅。央行最新数据显示,2009年人民币各项贷款增加9.59万亿元,同比多增4.69万亿元(而2007及2008年全年贷款新增分别只有3.6万亿元和4.9万亿元)。其中,高达6万亿的资金流向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这些资金的宏观效果(吸收还是释出货币)很大程度上都取决于房地产(形成的是利润还是负债)。加上“4万亿”的财政投资,这些货币如果形成的不是利润而是亏损,市场就可能在不久的将来,看到一场空前的通货膨胀。
难怪天价“地王”一个接着一个
最新一轮的房地产热,源自市场对高通货膨胀的预期,而非地方政府所谓的“土地财政”。道理很简单,如果市场上有两部分人,一部分持有货币(包括债券),另一部分持有资产(包括债务),通货膨胀并不会平均地对两者造成影响。在财富流失过程中,持有货币(包括债权)一方的损失,将会远大于持有资产(债务)的一方。现在,很多人嘲笑房地产市场上的高地价已经是“面粉比面包贵”,但如果考虑到通货膨胀的可能,持有土地并不一定会比持有货币风险更大。
更何况这些持有土地的钱又是“借来的”。万德数据显示,2009年前三季度,房地产企业在市场融资累计972.21亿元,还有约40家企业的661.35亿元融资计划等待证监会审批。1~11月,8999亿银行资金注入房地产,同比增长40.17%,较之房地产最火爆的2007年还超出30%。如此多的银行资金注入房地产,难怪天价“地王”一个接着一个,地方政府土地收入纷纷突破历史最高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前100家房地产上市公司目前的存货周转天数、应收账款周转天数、营业周期,分别长达8.61年、12.02年、19.95年。对如此之长的营业周期,唯一的解释就是房地产企业预期未来地价会大幅上涨。否则,仅资金成本,就可能导致其严重亏损。种种迹象表明,不管学界判断如何,市场已经在为应对超级通货膨胀做准备了。市场知道,一旦出现通货膨胀,手上握有现金的企业和个人,几乎没有机会短期内把现金转变为实物。
高房价吸收了通胀压力
2009年底,印度、越南相继出现通货膨胀。中国刺激经济的力度远在这些国家之上,却没有通胀的迹象。一个合理的解释,就是房价、地价的上涨,导致名义社会财富剧增,大规模地吸收了市场上的流动性。也就是说,房地产市场的高涨,防止(或至少是延缓)了超级通货膨胀的到来。可以想象,如果没有房地产这个巨大的蓄水库吸收了绝大部分货币的话,今天老百姓抢购的就不是房子了,而可能是食盐、粮食、肥皂……
正如同发烧是对炎症的正常反应一样,现在的不动产价格大幅上升,乃是对前一阶段市场上货币大增的一种正常反应。也许我们可以通过政策将房价压下去,却如同把发烧降下去并不会解决炎症一样,压低房价反而会进一步恶化衰退周期里货币的过剩。
这就意味着当前的房地产“过热”,不仅没有“绑架”宏观经济,相反,是房地产延缓了宏观经济的崩溃。中国经济的深层问题,是释放了过多的货币,而没有创造出相应的利润。房地产“发烧”,不动产价格上涨,只不过是经济“炎症”的外在表征,是市场“吸收”货币的自然机制。
尽管靠房地产价格飙升“吸收”流动性是不可持续的,但打压房价,同样解决不了流动性过剩的问题。捅破“房地产泡沫”,不仅不能使过热的经济“消炎”,反而可能导致“病灶”(通货膨胀压力)转移扩散到更危险的部位(如股市、原料,甚至食品),产生一系列无法预料的严重后果。
抑制房地产过热的治本之策,在于大规模回收流动性,使市场上的货币与实物财富重新恢复平衡。遗憾的是,迄今为止我们并没有在经济衰退的周期里,找到减少流动性的有效途径。经济高潮时的债务,一旦无法通过创造利润偿还,银行利润就会被用来充抵烂账,导致资本充足率下降,贷款规模也会相应萎缩。此时,为了恢复银行的功能,避免伤及正常运营的企业,不仅不能收紧银根,反而要注入更多的货币。美联储正是汲取了上世纪30年代抽紧银根导致大萧条的教训,在应对金融海啸时,向银行注入了空前规模的流动性。而这又为危害更大的通货膨胀埋下祸根。
1998年房改的启示
减少货币不可行,恢复货币与财富平衡的唯一途径,就剩下增加财富一途。这就要求新注入的资金所创造的增量财富(利润),必须超过存量财富的减少(亏损)。显然,这在下降的经济周期里,几乎是不可能的。那么,中国是否存在这样的可能?让我们回顾一下1997年亚洲金融风暴时的中国经济,当时的国际、国内形势同今天非常类似。
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于1997年。从1999年开始,中国经济增长开始迅速回升,经济增长率从1998年的7.8%、1999年的7.6%、2000年的8.4%、2001年的8.3%,上升到2002年的9.1%。1998~2002年间,每年基础货币的增加幅度(发行货币)均不低于20%,远高于GDP+CPI的增长率。按正常情况(也就是所谓的“菲利普斯效应”),本该出现通货膨胀。但是1998~2002年却出现了“无法解释”的通货紧缩。零售物价指数RPI在1998年下降了2.28%,1999年为-3%,2000年为-1.5%,2001年为-0.8%,到了2002年还继续下降了1.8%。消费价格指数CPI1998年为-2.6%,1999年为-2.4%,2000年为-1.3%,2001年为-2.5%,2002年下跌0.8%。出现了逆菲利普斯曲线运行的“反常”经济现象。
回顾当时的经济,唯一重要的宏观变量,就是肇始于1998年的住房制度改革。这次改革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以远低于市场价格的代价,将存量“公房”的产权转移给居民。随后几年,这些不动产陆续上市,以几万元的房改价获得的住宅,在市场上可以卖到十几万甚至几十万元。市场的名义财富在几乎没有新增货币投入的情况下迅速增加。除了微观上居民财产性收入(家庭“利润”)剧增,一个重要的宏观效果,就是大量吸收市场上的流动性。其吸收货币的效果竟如此显著,以致造成经济高增长的同时,通货不涨反缩。
“新房改”:最大规模吸收流动性
我们能否有目的地复制1998年房改的过程——释出较少的货币,创造较大的增量财富,从而达到吸收过剩流动性的目的?
一个显而易见的思路,就是盘活现有的存量。在土地市场招拍挂之前,大量的企事业用地都是通过划拨的方式取得的。随着城市的快速扩张,这些土地现在大多从城市边缘变为城市的中心,已不适于用作工业。如果将其改变用途(如工业改为商住)、增加强度(容积率),通过评估或招拍挂程序从划拨转为商业用途,价值立刻就可以翻倍。获得的资金可以以资本金的形式再次注入企业,从而大幅改善企业的融资能力。其原理同1998年房改类似,可以视作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房改”。
根据厦门市的调查,仅全资市属国有企业,可以盘活的潜在存量土地就高达上百亿元。如果扩大到非市属国企、事业单位乃至非纯国有企业,数量更为巨大。扩大到全国其他城市,可以盘活至少数千亿甚至上万亿的存量资产。由于投资极少(大部分位于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的地段),几乎不用增加新的货币供给,就可以释放出被“制度”所压抑的巨额的增量财富。市场上的流动性压力也会随之减少。这是一副几乎没有任何副作用,且立竿见影的“特效药”。但相对于市场上过剩的流动性,其规模还远远不够。
这就需要第二个更为主动的办法——复制1998年房改,大规模启动“全民最低保障住宅制度”:首先,大规模建设小户型保障型住宅;然后,以成本价卖给没有参加过房改(且在农村没有宅基地)的居民;获得产权的居民可以市场价上市转让。此时,“成本价”与“市场价”之间的差额,就是社会新增财富。这部分财富没有增加相应的货币供给,可以起到1998年房改时同样的吸收剩余流动性的效果。
假设建设成本(土地和建安成本)是每平方米4000元,市场价是每平方米8000元,每平米住宅就可以吸收4000元的流动性。假设每一套建筑面积是60平方米,就可以吸收24万元的流动性。如果全国每年解决2000万户居民的保障性住宅,就可以吸收4.8万亿元的流动性。三年之内就可以吸收数以十万亿计的流动性。
同上一个办法比,“新房改”可能见效较慢——其建设周期需要至少2~3年,“房改”后的住宅也不会立即同时上市,与1998年房改一样,其吸收流动性的效果,需在以后数年逐步释放,但就吸收流动性的规模而言,没有任何产业可以与之相比。如果采用“先租后售”分期付款的办法,将“新房改”扩大到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新增市民,其拉动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还会更大,社会和经济效果也会更持久。
表面上看,以低价格为低收入消费者提供住宅,与美国“次贷”有些类似,但实质上两者完全不同。同“次贷”模式相比,“房改”模式的最大不同,就是以成本价格(生产者价格)为住宅供给定价,以市场价(消费者价格)交易,价格的变动趋势是上涨;美国“次贷”模式则相反,以市场价(消费者价格)为住宅定价,一旦市场波动,价格变动的趋势是下跌。前者可以吸收货币,导致通缩;后者必然释出货币,加剧通胀。
房地产:是问题,更是机会
显然,“成本价”与“市场价”的差额越大,吸收流动性的效果就越显著。由于建设成本价几乎是固定的,市场高房价反而有利于吸收流动性。因此,只要减少银行的风险(银行完全退出投资性住宅贷款市场),就没有必要将房价作为政策直接打击的重点。随着流动性的吸收,通货膨胀的预期势必减弱,加上保障房供给的增加,双管齐下,迅速飙升的房价被釜底抽薪,房价高企的“炎症”,就会不治而愈。
在上次金融危机中,公共组屋为新加坡住宅主流市场提供了基准价格。因此,尽管高端投资型住宅价格跌幅高达50%,但由于其所占市场比例很少(不到30%),对实体经济的冲击远小于美国房地产市场泡沫破裂带来的严重后果。一旦金融市场与投资住宅市场区隔,高端投资型住宅价格的涨落,就如同古董市场一样,变为局部市场的孤立现象。政府只要控制住保障房的市场价格,并使之成为市场供给的主体,整个房地产市场就有了一个“稳定之锚”,政府就没有必要对高端住宅价格进行直接干预。
30年改革开放得出的一条基本经验,就是要“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过程中的基础作用”。在没有理解价格形成机制的深层原因之前,仓促出台政策,直接打压房价,很可能会对整体经济产生预想不到的严重后果。理解市场价格,利用市场价格,并因势利导,寻找出有效的解决办法,才是解决住房问题的治本之策。
1994年治理经济过热时,抽紧银根导致了大批的烂尾楼和银行烂账。但谁也没有想到1997年金融危机的时候,被我们视为洪水猛兽的房地产居然独撑大局。1998年的房改,不仅几乎以一己之力挽救了中国经济,而且启动了中国近代史上最长的“黄金增长期”。历史经验表明,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只要政策设计得好,我们就可以再次将房地产对经济稳定的威胁,化作发展的机会,帮助中国躲过可能存在的超级通货膨胀的威胁,率先走出金融海啸的阴影。(作者为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常务理事、厦门大学教授)